78平小产权房拆迁 拆迁补偿以哪个为准?
那么像韩先生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按实际面积补偿?难道韩先生真的要因为占小便宜而吃大亏了吗?下面晏清律师来为您详细分析。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
那么像韩先生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按实际面积补偿?难道韩先生真的要因为占小便宜而吃大亏了吗?下面晏清律师来为您详细分析。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
什么是“小产权房”?简单来说就是始终得不到法律层面承认的自建房。百度百科给出的定义是: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
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小产权房的价格虽然足够诱人,但是身为购房者的你必须要有一颗能够抵制住诱惑的心,不然你就需要承担以下这些风险。1、拿不到房产证小产权房没有真正的产权,并且不被国家认可,因此无法取得国家颁发
因为搞不清产权,糊里糊涂的买了小产权房,最后房子拆迁了钱房两空。已上种种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不小的伤害,所以,建议在买房前一定要做好攻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今天就针对上文提到的产权问题,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一.大小产权房概念先来看大产权,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产权包括40年、50年和70年,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从按产权归属来看,通常开发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是由
据悉,某某路3号房屋是一栋民国建筑,建造至今已有九十多年,是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该房屋现由黄某与王某、朱某等11位共有产权人按份共有,部分产权人定居境外。2006年6月9日,黄某与王某等6名共有人签订了《关于3号房屋
那么,单位的福利房,在离婚时应如何分配?今天我们邀请到信之源婚姻家事领域的江淑玲律师为大家指点迷津,赶紧一起来了解吧!根据购买的方式和交款的多少,房改房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第一,以市场价或者成本价购买的公房,一般由个人所有。第二,
2019年,在加拿大留学的小Y受疫情影响,选择了回到中国。两年过去,2021年7月,她偶然一次对账单的时候发现了一点不对劲的现象:她在2017年于多伦多购置的一套公寓,居然没和她收取当月的物业费。奇怪的小Y联系到了自己在多伦多房产界的朋友,得到的消息让她大吃一惊:她的房子早就已经于当年5月被卖了!这套房屋购置于2017年,当时花了小Y超80万刀。令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地介绍它们之间的区别以及购买的风险。一、大产权房“大产权”就是全产权。是指开发商出售时具有政府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业主购买后,具有合法房屋权证,并具有房屋土地使用证的房屋。大产权房包括40年产权、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二、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
那么,小产权房法律怎么规定?如今小产权房要怎么交易呢?小产权房法律怎么规定?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享有使用权,村民将房屋卖给本村以外人员的买卖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关于农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分为3种: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
小产权房并不是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称的称谓。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小产权房分为3种: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的市民
然而,由于深圳等城市在改革开放初期允许村民自建房屋,导致了大量小产权房的存在。这些房屋在没有经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建成,往往缺乏相关证照,存在安全隐患,难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因此,政府一直在努力整治这类房屋,提倡规范化、合法化的住房建设。对于小产权房拆迁的情况,各地政府的做法有所不同。有些地方
(2014年7月11日修订版)关智慧律师修改版序言:《北京市城市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经租房)的政策与法律问题研究》最早于2010年5月在博客上发表。一年以后的2011年5月,进行了第一次修订。现在呈现给读者的是2014年7月的第二次修订后的版本。这次修订是为了结集出版而进行的。2010年5月发表的版本和20
作为没有产权的小产权房子屡禁不止,低价没有购买限制是吸引大家的地方,现实中有些房产中介暗地里私自交易小产权房屋买卖进行交易,但这种情况一般都会有较大的法律风险,那么小产权房是违法吗?一、小产权房是违法吗小产权房子如果要销售是违法。小产权房不能取得
网友询问:什么是小产权房,与商品房有什么区别?山东良建律师事务所张静律师解答: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
因为搞不清产权,糊里糊涂的买了小产权房,最后房子拆迁了钱房两空。已上种种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不小的伤害,所以,建议在买房前一定要做好攻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今天就针对上文提到的产权问题,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一.大小产权房概念先来看大产权,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产权包括40年、50年和70年,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从按产权归属来看,通常开发商的
既要考虑确保执行申请人一方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又要考虑到保障被执行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以至于案件久拖未决。申请执行人对此往往会不予理解,会质疑明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何迟迟未能得以受偿,进而也影响了司法的权威。那么,被执行人名下若存在唯一住房,究竟可否执行?如果能够执行,那么在实践中如何执行,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本文将围绕唯一住房可否执行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法条变迁说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是关于不动产物权登记效力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定公示手段,是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生效要件,也是不动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小产权房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有效(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
【事实概要】2004年11月18日,南宁某公司自南宁市西乡塘区安宁街道办事处西津四队(以下简称“西津四队”)处承包集体土地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期限为20年,并约定了遇征地拆迁时相关补偿款的分成比例。2008年3月,案涉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2014年10月31日,西津四队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如期收到
一、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1、对住房面积的认定住房面积凭宅基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建房批准文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文件认定。如果在有证记载的面积之外还有无证记载的面积,如果是私自搭建,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也有部分认定为非违章建筑,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偿,但是与有证记载的面积补偿标准不同。除了有证面积之外,还有一大块是可建未建面积。什么是可建未建面积?就是按
本文将通过一则真实案例来探讨买卖司法查封房屋合同的有效性,同时阐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判例。这是一宗有关合同购房的案件。江苏南京的市民李先生和王女士购买了一处位于南京市鼓楼区的房产。他们已经支付了购房款项,拥有了房屋产权证书和土地使用证。然而,突然得知房屋已被南京市鼓楼人民法院查封,因涉嫌欠缴地价款,无法过户。图片来源网络这对购房者认为他们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解除查封、过户
一、老旧小区房老旧小区房虽然价格相对较低,但是在用户的印象中几乎没有好评。主要原因是这些小区多建于八十年代,房屋设计陈旧、空间不足、采光不好等缺点问题严重,居住环境也比较差,没有配套的社区设施、楼道空气质量差,不利于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此外,这些小区的居民普遍年龄比较大,有时候因为某些原因,想要进行交谈时,根本无法进行沟通。而
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法律规定:(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1、因房屋无法及时办理过户,原房东可能一方二卖;2、因房屋从合同签署到办理过户时间较长,房东可能后期会因房屋涨价而加价;3、因拆迁安置房可能还涉及分家析产纠纷,如卖方并非房屋真正产权人时,案涉合同可能会无法履行而宣告解除;4、因拆迁安置房价格较低,存在被中介、房产投资爱好者等多次转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