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可以换证吗?老房产证一定要换新证吗?
房产证本来就是一种产权的证明,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证明自己的身份,所以不需要去换新证。房产证旧了只要权利人不重新登记,手中的旧房产证依然有法律效应。这种老房产证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生活中以及房产中心,都是被承认被认可的。房产证的用途有
房产证本来就是一种产权的证明,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证明自己的身份,所以不需要去换新证。房产证旧了只要权利人不重新登记,手中的旧房产证依然有法律效应。这种老房产证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生活中以及房产中心,都是被承认被认可的。房产证的用途有
案件详情:2001年11月19日,老刘与阿梅签订《赠与合同》,约定老刘与阿梅是朋友关系,老刘自愿将一套房屋的全套业权赠与阿梅,并于11月30日办理了《赠与合同》公证书。2014年10月31日,老刘死亡,小刘通过继承方式于2018年6月取得该套房屋。2018年8月,小刘准备整理房屋时发现有人居住,后得知,该房屋是老刘送给阿梅的
一场大病后,侨商顾先生不仅失去了民事行为能力,年逾花甲的顾太太还带他搬离居住了十几年的房子,住进出租屋。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案情简介顾先生与太太育有子女4人。2003年12月,顾先生在厦门A小区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儿子小辉名下,但房子实际由他和太太居住,产
转自:山东高法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协议离婚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进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归为一方所有,或赠与子女。但
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夫妻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就意味着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人,离婚时应作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夫妻双方
赠与人(甲方):住所:联系方式:受赠人(乙方):住所:联系方式:为明确双方本次赠与不动产行为的权利义务,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赠与财产赠与人将其所有的(写明标
李某、葛某虽为男方、女方购置房屋出资,但既未提交其出资前双方已达成借贷合意的相关证据,亦未举证证明双方事后曾达成合意,或男方、女方夫妻双方在出资后共同追认该款项系借款,尚无证据证实双方就款项性质系借款存在明确约定,尚不足以使法院确信其出资款属于借贷性质,故应认定为赠与。需指出,父母倾其积蓄,为子女购房之行为,体现了父母对子女之爱,子女更应加倍珍惜、善待婚姻。现男方自愿书写借条、签订还款
今天就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有不少网友私信问到关于房子离婚、赠与继承补证相关的问题。今天就给大家做一个简单的科普。第一点房产继承:1房产继承是指产权人去世后法定或指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其名下房产并过户至继承人名下。2继承人不受限购条件影响。3提供产权证金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4办理继承当时无需缴纳契税,个税增值税。5继承得来的房产
2017年,老俞夫妇的儿媳赵女士和老两口商议,将老两口所住的浦东房子出售,一起移民去国外给老两口养老。随后,老两口将房子出售,还将700多万元卖房款全部打入儿媳账户。谁知之后的两年,先是小两口因感情不和离婚,接着儿子因病去世。而当老两口
房地产赠与是指房地产权利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另外,对非法定继承人的遗赠也属于赠与行为。二、房地产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1)直系亲属赠与完毕后,再次出售界定是否满2年或者5年,可以追溯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导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护双方感情及婚姻关系的稳定,常有夫妻之间相互赠与房屋的情况,这种
对于很多80后和90后来说,大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现在很多家庭的人口结构都成了倒三角结构,上面4个老人,中间两个年轻人,下面两个孩子,而80后和90后这两批人也已经步入中年阶段,因此就会出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家庭出现了多套房产。而在去年,国家又提出了房地产税的概念,加上原来的房产税,
很多时候,父母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过户才最合适呢?目前,房屋过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继承”、“赠与”和“买卖”。那么,哪种方式最划算呢?房产继承首先,继承发生的条件必须是产权人去世。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前者按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后者是根据被继承人本人的意思立下遗嘱,继承人根据遗嘱内容继承遗产。优势:通过继承的方
一、房屋怎么过户给子女?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不是很常用。(一)以出让的方式将房
因子女不履行义务附条件赠与可撤销王某春与王某霞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二子二女。后二人取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房屋一套,2003年10月王某春因病死亡,未留有遗嘱。2004年5月,王某霞写下“关于遗产分配的决定”书,其内容为:“老大与我共住现在这套,后因太挤,老大找地自建房搬出。买房时是老人拿4万元买的。今后老大拿出4万元,房子归老大,然后这4万元分给每个孩子
蔡景光邢星导读房产已经赠与晚辈,但老人得不到赡养该怎么办?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撤销?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赠与合同无效撤销案件的常见情形及防范建议”新闻通报会,针对赠与合同无效、撤销类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提示。因子女不履行义务附条件赠与可撤销王某春与王某霞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二子二女。后二
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在现实生活当中,有很多父母会为了孩子早做打算,这时就会想着把房屋过户给小孩,但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就父母想将房屋过户给小孩,有哪些方法这一问题展开讨
本文知识点:三种过户方式有何区别?哪种过户方式最划算?三种过户需要哪些流程及费用?三种过户方式有何区别?第一种:赠与过户,即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后办理过户。第二种:买卖过户,即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办理过户。第三种:继承过户,即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此种过户方式较为
很多时候,父母会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怎样过户才最合适呢?目前,房屋过户的方式主要有三种,“继承”、“赠与”和“买卖”。那么,哪种方式最划算呢?房产继承首先,继承发生的条件必须是产权人去世。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前者按照法律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
如果把房子留给子女的话你会选择什么方式呢?前段时间我们还讨论过父母过世,房子不一就是独生子女的那么,这个问题就显得很严肃了今天小编就带大家来分析一下目前来看,房屋过户主要分为三种方式:继承、赠与,以及买卖这三种不同的方式分别面临着不同的操作流程以及法律风险且所要缴纳的费用也各不相同房产赠送给子女要交哪些费用?可能
执行过程中,白先生的女儿小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小白主张父母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案涉房屋归白先生所有,待小白成年后,转为小白所有。本次执行开始时,小白已年满十八周岁。因此,小白提出执行异议,请求解除对案涉房屋的
导读房产已经赠与晚辈,但老人得不到赡养该怎么办?房产赠与后是否可以撤销?近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召开“赠与合同无效撤销案件的常见情形及防范建议”新闻通报会,针对赠与合同无效、撤销类案件的特点进行了提示。因子女不履行义务附条件赠与可撤销王某春与王某霞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育有二子二女。后二人取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模式口西里房屋一套,2003年10月王某春因病死亡,未留有遗嘱。2
转自:北京海淀法院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凌大爷与夏老太原是夫妻。二人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登记在凌大爷名下的一套房屋赠与独生女小萍,但后来未协助小萍过户。小萍将父母诉至法院,要求
其中便增加了关于“居住权”的专门规定,使得有法可依的“居住权”正式跃入眼帘。那么,“居住权”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记者带着网友们跟随一件寻常案例,来详细了解一下。近日蚌埠市众信公证处接待了一起特殊的咨询年逾古稀的张大爷早年丧偶且没有再婚,之前居
本文知识点:1、房产证改名字流程2、具体缴纳费用情况我们常说的房产证更名就是变更房屋的所有权人,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确定房屋的所有权应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根据现有产权人和更名者的不同情况,房产证加减名字的流程不一,所需缴纳的税费也不尽相同,今天总结了常见的几种情形下房产证的改名流程以及需要缴纳哪些费用,供置业者参考。一、房产证改名字流程1、直接添加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