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小产权房变更大产权,繁简分流开启诉服速裁“快车道”

2021年1月,济青高速因拓宽占用沿线凤凰镇某村部分土地,淄博市临淄区凤凰法庭精审团队法官王效刚通过诉讼服务站网上立案系统发现,该村17户村民欲到法院起诉村委会要求支付土地补偿款,遂通过“和合凤凰”智慧调解平台向镇党委发出预警,并及时与片总支部书记、村支部书记和网格员等进行沟通磋商,鉴于村民诉讼意愿强烈,凤凰法庭仅将其中一件案件正式立案并迅速“打样判决”,随后镇、村、网格、法庭等多种力量跟进释法明理、联动调解,最终其余16户村民均签署了同意息诉罢访书,诉讼案件也在二审中以撤诉方式结案,得到驻地党委政府的好评。

2008年6月,原告刘某与被告赵某田通过淄博市临淄区法院调解离婚,调解书确定两个婚生女分别由原被告各自抚养一人。自2018年春节起,跟随被告的婚生女表示愿意一直跟随原告生活,为有利于孩子的教育成长,2021年4月,原告刘某起诉至临淄区法院,要求变更由被告赵某田抚养的孩子的抚养权,被告赵某田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凤凰法庭速裁团队法官于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了解到,原告刘某现居住在辽宁,视网膜脱落几近失明,来往临淄行动不便,且花费较大。为减轻原告刘某诉累,经多次与原被告通过电话耐心沟通后,通过互联网法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将被告赵某田抚养婚生女的抚养权变更为由原告刘某直接抚养,被告赵某田于判决生效当月起于每月月底前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该婚生女年满十八周岁,也为孩子办理落户和上学提供了法律依据。后原告刘某多次电话表示要来淄当面致谢,均被承办法官于建婉拒。

临淄区法院按照市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马锡五式人民法庭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服务职权下放、办案力量下沉、保障资源下移,构建起人民法庭“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是构建“一站式”便民诉讼体系。在五处人民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实现立案服务端口前移,实施执行团队入驻法庭,构建起法庭直接“立、审、执”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门清、一站通”诉讼服务。全面开启网络办案模式,依托诉讼服务互联网庭审平台、“移动微法院”、远程视频、微信视频等信息化方式开展办案活动,大力推行网上立案缴费、线上审核阅卷、云端审理宣判、电子送达等“隔空”办案模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1至10月法庭互联网开庭2851件,占比50.51%。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庭“桥头堡”作用,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累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6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11000余份,面对面解决涉法涉诉问题122个。

二是打造“专业性”特色审判服务。在凤凰法庭设立全市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对全区环境资源案件进行集中管辖,截至目前,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1件,其中与刑事审判庭共同审理的非法狩猎案件是环资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和涉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在稷下法庭设立全市首家涉道路交通类“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统一了裁判尺度,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实现道路交通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结案,自2月份涉道路交通类“刑民合一”专业合议庭成立至今,收案841件,结案844件,平均办案周期10.7天,比2020年同期缩短了6.9天。在辛店人民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实现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优先保护、双向保护、全面保护。

三是实施“调解为主、速裁支撑、精审兜底”办案模式。依托分调裁平台的繁简分流功能,由诉讼服务站工作人员担任“程序分流员”,对案件依据类型、复杂程度实施繁简分流,适宜调解的案件开展诉前调解,鼓励和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成本较低、对抗性较弱、有利于修复关系的途径化解纠纷;调解不成的案件,根据繁简程度分流至速裁法官或精审法官,做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建立“E+巡回法庭”,五处法庭已与辖区65个村居(社区)和企业实现线上联通,提供在线矛盾纠纷调解、调解员培训指导、涉法涉诉问题咨询服务250余次。截至目前,五处法庭收案4638件,结案4667件,结收比100.63%;调解案件1157件,调撤率61.56%;速裁审理3969件,占比85.04%;一审服判息诉率92.27%,同比提高4.38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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