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
成都业主提问:
武侯区一楼盘2017年就已经交房,时隔4年,一直没有办理产权,各种说辞搪塞业主。业主调查得知,原因是开发商挪用了从业主那里代征的契税,现在开发商又没钱交契税,业主联系不上开发商的人员。业主询问该怎么办?
宁超律师答疑:
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原因主要在于我们购房者大部分不知道契税缴纳流程,因此,有必要向介绍一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2019修正)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换言之,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一般而言,契税由买方交,如果房产证由开发商代办,那么,就由买方交给开发商,由开发商再转交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当然,也可以由买房自己将契税直接交纳给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就。其次,第八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因此,对于上述情况,业主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处理:
第一,首先,由自己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契税,取得不动产权证,其次,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主张退回契税及延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主动争取通过诉讼程序,可督促开发商尽快办理,更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是否存在其他问题,了解后思索解决办法,更重要是即使碰到最坏的情况,也可以及时止损。
第二,向相关部门投诉,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流程监督指导意见》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预售商品住房交付使用中,涉及工程质量、规划或设计变更、公建配套设施、园林、噪音、排污、消防设施、人防工程、特种设备、广告与合同内容、税收、收费等问题的,买受人可向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即买方可以向税务局、住建局等反映,请求上述机构通知开发商及时办理退费。
另外,需要提醒大家,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我们都能需要提前了解能否办理不动产权证,除了契税和大修基金外,还有其他的文件要符合,大多数契税及大修基金没有缴纳外,还包括开发商因缺少法定文件而无法办理的情况,这样更复杂,我们可能还需要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020修订)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要求开发商出具必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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