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截图显示,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东建【2020】4号)要求,稳妥解决“双(多)证房”的民生需求问题,现对“双(多)证房”进行前期调查摸底,请各物业服务企业按要求填报本小区实际情况,并于2022年6月5日前将附件《双(多)证房排查台账》报送至相关邮箱。
在该截图中,记者看到“双(多)证房认定标准”包括:属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9月9日期间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不排除2015年9月9日前已取得工程规划证、为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个别项目后续仍按原规划开工建设);该2套或2套以上商品住房在同一楼栋同一楼层有墙体相连,其中至少有一套房屋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且该2套或2套以上商品住房登记在同一权利人(或家庭)名下;同一楼栋存在3个楼层或以上具备第(二)款情形的房屋。
对于上述文件截图,有不少声音认为,这就是东莞双(多)证房的认定标准。1日下午,东莞市住建局方面回应称,目前才刚开始对“双(多)证房”进行排查核实,而上述文件截图只是建议排查标准,最终认定标准以正式发出的细则文件为准。东莞市住建局方面还称,市镇两级确实已同步开展排查工作,但最终确定认定标准、确认项目台账还需完成一些程序,需要一定时间。到时会正式发布细则文件,希望相关业主、购房人理解。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5月2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就发布了关于重新印发《东莞市商品住房限购查询操作细则》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到,“双(多)证房”认定问题将另行制定操作细则。
而日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释疑。对于购房者最为关心的“购买双(多)证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审核标准是否有变化”等问题,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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