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产权婚房公公名字 离婚时如何分割?
您好,我和丈夫佘某是1997年结婚的。1999年,佘某父亲的单位要进行房改,为享受优惠政策,我们夫妻二人经佘父同意,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佘父名义参与房改,房改后的房屋登记在佘父一人名下。2017年2月,我发现佘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遂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佘某父亲名下的房产。佘某认为房子是登记在其父名下,房子就是其父亲的,我无权要求分割。那么,我想咨询一下,对于那
您好,我和丈夫佘某是1997年结婚的。1999年,佘某父亲的单位要进行房改,为享受优惠政策,我们夫妻二人经佘父同意,用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以佘父名义参与房改,房改后的房屋登记在佘父一人名下。2017年2月,我发现佘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遂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佘某父亲名下的房产。佘某认为房子是登记在其父名下,房子就是其父亲的,我无权要求分割。那么,我想咨询一下,对于那
小产权房实际上是不可以交易的。只能说是不建议买要不要买还是看个人的需求了。一般的小产权房要么是违建,要么只能在集体里进行流转外人不能买,即便是有看似完善的签约和律师见证流程,房子本身也没有过户房子还是对方的,正常居住可能不影响,但是如果有拆迁就不会有任何的补偿。另外小产权房再出让也是一个难题。
小编告诉您:您想多了,呵呵呵……且听小编道来原委: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永久的,而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所以根据土地规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40年、50年和
以下为部分原文:居住需求是老百姓最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通常也是单笔支出最大的消费。普通消费者由于商品房交易频次少,相关知识比较缺乏,而房产交易中又关联金融等多个行业,使得商品房交易问题复杂化,消费者通过买卖
我买的小产权房有房产证怎么办理,贝壳济南站为您解答。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1.小产权房开发商应当按照房屋建设批准和城市填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向土地管理局支付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金,并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2.产权小的建设者向地方税务部门缴纳建设税的4.38%。3.根据变更后的国有
本文主要是对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抵押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处理问题等主要情形进行分类及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大家更加清晰的了解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问题1、本集体组织成员之间买卖小产权房一般认定合同有效法律规定:(1)《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
问题根据近日我在宝安区某街道办了解到当地小产权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一些纠纷,有房东反映随着现在租客的法律意识提高,有租客利用小产权房没有房产证的现状解除合同同时对房东提出无理要求,导致现在的深圳小产权房房屋租赁的房东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总结归纳了以下需要值
正文近年来,法院不断加大了执行力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通知》(法[2012]151号),明确对无证房屋可以进行“现状处置”。各省根据自省的现状,及依据《关于
其实我们平时在买房的过程中,除了二手房,小产权房也存在房屋纠纷问题。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情形的越来越不规范,近些年遇到的房产纠纷问题也越来越频繁,除去定金等房产纠纷,最常遇到的就是一房多卖问题,小产权房因为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产权问题并不明确
买房:双方约定,房屋产权清晰无抵押查封2018年底,祝彬(化名)在四处看房,货比三家后,选中了江津的一套二手房。经过讨价还价,双方以51.8万元成交,并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根据这份协议约定,祝彬在签订协议之日要向房主郭林、
小产权房因价格低廉备受市场青睐,伴随而来还有小产权房买卖过程中引发的一系列纠纷。近日,新密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因小产权房买卖引发的中介合同纠纷案。案件详情:2022年2月,胡某在某房产公司的员工刘某的介绍下与魏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协议约定乙方(胡某)同意购买甲方魏某拥有坐落在新密市某小区的房产,胡
案件详情2022年2月,胡某在某房产公司的员工刘某的介绍下与魏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一份,协议约定乙方(胡某)同意购买甲方魏某拥有坐落在新密市某小区的房产,胡某通过扫二维码付款的方式向刘某支付中介费4800元,刘某向胡某出具一张收据。后
1、房产契税一般来说,房产契税的缴纳花费通常会与房地产价格正相关,且是依照国家特定的实际规范扣除的,因此一般不会有纠纷案件。但需要尤其表明的是,有一些小区业主觉得自身是被被拆迁人,手上有拆迁补偿协议,在申请办理搬入办理手续时无需缴纳房产契税的念头是不正确的。在操作过程中还是要先交税,随后凭拆迁补偿协议再到本地的税款
什么叫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
因为搞不清产权,糊里糊涂的买了小产权房,最后房子拆迁了钱房两空。已上种种都会对购房者造成不小的伤害,所以,建议在买房前一定要做好攻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今天就针对上文提到的产权问题,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一.大小产权房概念先来看大产权,是由国家颁发产权证,产权包括40年、50年和70年,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
小产权房的利益双方可以暂时获得以下好处:一、住房梦。低售价、低租金,成为低收入人群抢购小产权房的主要推动力。相较于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到了便宜的房子,实现了住房梦。二、小产权房主导者的超额利益。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
1.产权不清晰。小产权房产权关系复杂,产权证明不全或不规范,容易发生产权纠纷,给买方带来较大风险。2.交易不透明。小产权房交易信息不对称,交易价格发现不充分,容易存在中间过程的操纵与损失,影响交易双方的权益。
摘要: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其发展历程中小产权房的存在一直备受争议。本文旨在对深圳小产权房的历史和发展进行梳理和探讨,以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评价其在深圳城市化和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关键词:深圳,小产权,历史,房地产,城市化引言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其发展历程中的各种社会问题和矛盾都受到了广泛
导读:本文主要是对司法实践中小产权房合同效力问题、小产权房抵押问题、离婚时小产权房处理问题等主要情形进行分类及法院对这几种情形处理的裁判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帮助大家更加清晰的了解法院在审理小产权房纠纷案件中的裁判规则。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效力
案例概述:2013年12月,卢某将其在农村自建的188平方米住房以23万元的价格卖给邱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邱某于签订合同当日向卢某支付了20万元。当邱某要求交付房屋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卢某却以未付清余款为由多次拒绝交房。心生余虑的邱某通过土地及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才得知,卢某所卖房屋无权无证,纯属违章建筑。为此,邱某多次向卢某提出解除买卖合同并退还本金的要求,卢某均以拖延推
既要确保执行申请人一方合法权利得以实现,又要保障被执行人基本生活需求,以至于案件久拖未决。申请执行人对此往往不予理解,质疑明明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何迟迟未能得以受偿。本文将围绕唯一住房可否执行以及如何执行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论述,并对相关问题作引申探讨。问题解析一、唯一住房可否执行关于唯一住房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早在2004年发布的《关于人
一开发商为给自己开发的小产权房办理房产证,伪造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地籍调查表,并利用伪造的借条安排他人到法院进行虚假的民事诉讼。这是安徽省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受理的一起虚假诉讼案。除了把小产权房转正来试图规避风险外,还有一些开发商从“旧改”下手。这是一个被认为是深圳独有的房地产开发现象,由于公开招拍挂的土地少之又少,旧改成为开发商在深圳发展下去的主要出路。这些开发商其实是看中了深圳“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不能只图便宜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它和有房本的大产权房区别在哪里?应当说,小产权房这个名字本身就具有很大迷惑性,给人一种无论如何房子是有“产权”的这一错误认识。事实上,对于购房人来说小产权房压根就没有产权。你花费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买到的小产权房,能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因甲方的房屋被依法拆迁,甲方自愿将其回迁的楼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取得房屋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第二条由于上述的房屋尚未施工,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处于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