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五塘镇人,这些年家里攒了点钱想买套房子,市中心的房子太贵了,这个房子便宜点,老板说可以帮我们办房产证,所以我就买下来了……”
小产权房在一定程度上具备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且其房价较低,是一部分买不起房,但又是急需购房人群提供了一个“雪中送炭”的捷径。但购买这类的房屋没有房屋产权证及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不能在房管局登记备案;无法进行银行贷款和抵押贷款;无法完成产权过户,小产权房屋购买人完全可以与其他人再次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从而达到经营者一房二卖或是多卖的目的,购买者的利益将得不到保证;除此之外,当房屋面临拆迁时难以根据政策予以补偿,且房屋建筑品质没保证。最终得不到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存在着巨大的风险。
据了解,位于昆仑大道五塘段28公里处,广西耀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耀吾,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一栋占地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违法建筑面积约为14850平方米钢混结构建筑。并将整栋建筑设计为80套住房(A、B两个单元4部电梯,每层共有8套房,一、二层为办公用房,负一层为停车场。目前该楼盘已经出售53套,未入住的42套)进行销售,已属于典型违法建设行为。兴宁区整治“两违”办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2018年8月2日已协调组织执法部门两次对该违法建筑进行破坏性拆除以示警诫,但违法建设人,并未认知自身的违法建设行为,反而变本加厉宣传售房信息,出售房屋,继续鼓励购房人进行装修入住,并谎称可以办理相关房产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和南宁市委、市政府整治小产权房的工作要求,经兴宁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决定于2019年8月22日再次组织辖区各整治“两违”成员单位依法对该栋违法建筑实施整体拆除。该处违法建筑的楼梯间在炮机的轰鸣声中,被彻底损毁,预计拆除整栋违法建筑需要6日。
下一步,城区整治“两违”领导小组将继续组织相关执法部门摸底排查辖区范围内涉及违法占地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分类处置,坚决遏制顶风违法建设、销售造成恶劣影响的“小产权房”案件,维护辖区土地、房产市场管理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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