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小学招收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
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2016年2月29日前出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兴庆区辖区小学应届毕业生;户籍地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应届毕业生。
城市区域民办小学招收银川市三区户籍(2022年6月30日前迁户)适龄儿童,农村区域民办小学在生源数量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自2023年起,辖区民办小学将优先在兴庆区范围内招生。
城市区域民办初中招收具有银川市三区户籍(2022年6月30日前迁户)或银川市三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农村区域的民办初中在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扩大招生范围。自2023年起,辖区民办初中将优先在兴庆区范围内招生。
户籍地址或父母单位地址在兴庆区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由教育部门依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报名所需材料
1.户主及房主均为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对应的房产材料。
2.户主及房主均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之一且房户一致。提供户口簿、与户籍对应的房产材料。(个别学位紧张的学校报名时还需学生父母提供银川市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银川市三区无房证明)
3.房户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租房的提供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提供户口簿、购房的提供房产材料,租房的原则上提供居住证。
房产材料包括: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查询单、房屋备案证明、拆迁安置协议或公证书之一。其中,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但按揭抵押的,可通过“银川市不动产”微信公众号自助打印“不动产登记查询单”;签订购房合同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可通过“我的宁夏—银川市安心房管”打印“房屋备案证明”。
四、公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1.划片区入学(按照公示片区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父母共同或一方占有房产份额不低于51%)相一致,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前。
(2)适龄儿童少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在银川市三区无自有房产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同一房址入学间隔符合要求(小学六年、初中三年),迁户时间为2021
年12月31日前。
(1)政策性照顾人员子女;
(2)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但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
(3)适龄学生与父母具有兴庆区常住户籍并与自有住房相一致,但迁户时间晚于规定时间或同一房址入学间隔不符合要求;
(4)在父母有房情况下,仍将户籍挂靠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5)落户在自购营业房或商用公寓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6)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7)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购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8)租房落户、有户无房、集体户、挂靠其他亲属的兴庆区户籍学生;
(9)租房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
(10)参与民办学校电脑派位被录取但放弃入学的学生。
已在兴庆区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因家庭住址由外省、市、县(区)迁入兴庆区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或外来随迁人员务工地由外省、市、县(区)变更到兴庆区的,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转学不划分片区,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
1.兴庆区依据前期摸底入学情况,公布辖区学校招生预警提示(附件3)。建议家长谨慎选择在预警等级为红色及黄色的学校片区内购房置业,由于生源压力过大,未来或将按照教育部要求实行多校划片,届时有可能被调剂至周边其他学校就读。
2.兴庆区对外来随迁子女过于集中的区域,根据网络平台报名情况,采取一址对应多校、自主填报志愿的方式,实行电脑派位入学,具体规则见附件4。
3.同一房址入学间隔要求不含同一家庭二胎或多胎的情况。
民办中小学招生办法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报名民办小学。符合条件的金凤区、西夏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民办小学,由户籍所在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及户籍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报名就读民办初中,可通过“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选择“兴庆区”入口进行民办初中报名登记。学籍或户籍在金凤区、西夏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对应县(区)教育部门组织。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学位数的,直接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的,捆绑进行电脑派位,其中1人派中,则同胞儿童均视为派中。电脑派位规则详见附件4。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将统筹安排至公办学校就读。
1.民办小学。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因购房、校舍产权等原因已约定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其入学资格经民办小学理事会(董事会)审核后由民办小学自主安排入学,剩余学位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实行电脑派位。待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化解后,自2025年起,招生计划将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2.民办初中。招生计划全部用于公开报名电脑派位。
3.规范发展。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精神,按照“只减不增,优化存量”的原则,对存在基本办学条件不达标、大校额等问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今年起将逐年核减招生计划,直至各项办学条件全部达标。经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办学。
招生具体流程
就读城市公办小学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及居住在兴庆区的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1日至7月15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线上报名信息登记成功后,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招生平台将于7月31日前通知完全符合招生入学政策的学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8月28日前通知调剂入学招生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1.兴庆区辖区内小学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统一组织报名。7月1日至7月15日按学校通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是否参加兴庆区公办初中分配。
2.户籍或居住地在兴庆区的外地小学毕业生,于7月1日至
7月15日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非兴庆区小学毕业生”入口,完成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公办初中报名成功。
3.教育局将于8月28日前通知完全符合划片入学条件及调剂入学学生的分配结果及报名时间。
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有民办小学就读需求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小学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符合民办初中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在页面底端可以选择一所民办初中报名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相应民办初中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电脑派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学生家长(监护人)于7月15日至8月5日期间登录“银川市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www.ycrxbm.cn)”,选择“兴庆区”入口注册登记,按短信通知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前往指定地点核验证件,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2.平台将于8月28日前发送短信通知到校报名就读。
3.转学学生不划分片区,统筹分配至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转学学生应服从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各学校转学空余学位情况见附件2。
居住在农村区域的兴庆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和外来随迁子女,于7月5日至7月7日、8月26日至8月27日之间,持入学材料直接到对应农村学校报名。
七、招生规范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应按确定的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超计划跨范围招生。超出招生计划的学生,由教育局安排在相邻片区学校就读。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计划,因区域入学人数过于集中确需调整的,由兴庆区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严格规范招生程序。各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予取消录取资格。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线索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坚持阳光均衡分班。学校要制定详细的“阳光分班”方案,明确步骤,细化流程。分班过程邀请家长代表、教师代表、责任区督学和包校干部等人员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分班结果及时在校内公示,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学校“阳光分班”方案于8月25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四)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符合年龄要求的适龄儿童,应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5)并于7月30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片区说明:学片边界的街(巷)如无另外说明,均以街(巷)的中轴线为准来确定以南、以北或以东、以西。
一、2022年兴庆区公办小学学片
1.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中山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永安巷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3.长城东路以南-南塘巷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湖西岸以西。
贺兰山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塔巷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校区、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
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
海宝路向东延伸至东绕城高速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公园街以西;
2.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3.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富宁街以西;
4.长城东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利民街以西。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校区、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
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凤凰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1.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玉皇阁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1.彰武巷以南-治平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上海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中山南(北)街以东-清和南
(北)街以西。
广实巷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1.上海东路以南-惠安巷以北,中山北街以西沿上海路天成小区至北安街;
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4.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清和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备注:(1)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2)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七小学、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臻园校区。
1.银古公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3.聚丰苑南区。
1.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2.惠安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温莎花园小区、国际花园小区、宝丰银座小区。
1.新华西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富宁街以东-利民街以西;
2.南薰西路以南-修业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1.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新华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1.沙渠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海宝路以南-英才巷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
1.贺兰山东路以南-沙渠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国商南街以北,清河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儿童。
备注:东湖苑小区北区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东湖校区、兴庆区第十八小学教育集团景墨校区。
1.新生巷以南-彰武巷以北,清和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治平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十九小学、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西关寺1、2号楼、唐中家属院、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凤凰北街44号;
2.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西桥北巷以西区域,原唐徕小区拆迁新建唐徕花园A、B区。
1.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2.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此区域不包括原唐徕小区住宅区)。
备注:解放西路以南-新华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唐徕回民小学教育集团南校区、兴庆区回民第三小学教育集团书院校区。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解放西路以南-南薰西路以北,利民街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1.湖滨西路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公园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进宁北街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进宁北街以西;
3.高尔夫家园小区、青峰园小区、北安街18号旅游局家属院。
备注:(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塔巷以东-进宁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回民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海宝逸夫校区;(2)英才巷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二十一小教育集团北苑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
湖滨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玉皇阁北街以西。
治平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
备注:宝湖东路以南-治平路以北,红花渠以东-胜利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二小学、兴庆区第十九小学。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备注:上海东路以南-广实巷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北街以
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兴庆区第二十三小学教育集团景福校区、兴庆区第七小学。
1.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2.修业路以南-宝湖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3.南塘巷以南-宝湖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胜利街以西。
1.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胜利南街以东-友爱街至延长路以西;
2.治平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友爱街及延长路以东-大新渠以西(此区域不含聚丰苑南区);
3.户口为上前城各队的地址。
1.银古公路以南-前程家园规划路以北,大新渠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2.户口为塔桥各队的地址。
国商南路以南-海宝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1.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2.原大新户籍拆迁安置燕祥家园。
招收大新镇燕鸽村、大新村、燕庆公司、杨家寨村2队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大新镇新水桥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五渡桥村、洼路村、孔雀村、杨家寨村6-8队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茂盛村、燕鸽村1队和杨家寨村1、4、5、9队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春林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镇河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碱富桥村、永南村和通贵乡司家桥村、河滩新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掌政镇掌政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通贵乡通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通贵乡通贵村、通北村、通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月牙湖乡大塘南、北村和小塘村、塘南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月牙湖乡海陶南、北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月牙湖乡月牙湖村、路西村户籍适龄儿童
招收月牙湖乡滨河家园1-5村户籍适龄儿童。
二、2022年兴庆区公办初中学片
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民族南街以东-中山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南塘巷(铁路线)以北,永安巷以东-胜利街以西;
3.文化东路以南-永通巷以北,中山南(北)街至胜利街以东
-清和南(北)街以西;
4.解放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清和南街以东-红花渠以西;
5.新华东路以南-长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
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三中学、银川市回民中学。
1.长城东路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清河南街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2.第二排水沟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解放东路以南-银古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镇与掌政镇交界处以西。
1.南熏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2.银古公路以南-南绕城高速公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
1.解放西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南街以西;
2.南熏东路以南-铁路线(南塘巷)以北,民族南街以东-永安巷以西。
1.铁路线(南塘巷)以南-六盘山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胜利街以西;
2.永通巷以南-第二排水沟以北,胜利街以东-清和南街以西;
3.六盘山东路以南-南绕城高速路以北,唐徕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北安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湖滨东(西)路以北,凤凰北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3.湖滨东(西)路以南-解放东(西)路以北,唐徕渠以东-
中山北街以西(此区域不包含原唐徕小区住宅楼);
4.兴仁巷以南-湖滨西路以北,西桥北巷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1.北京东路以南-文化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2.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
3.解放东路以南-新华东路以北,红花渠以东-丽景南街以西。
备注:(1)解放东路以南-南熏东路以北,丽景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回民中学、银川市第三中学;(2)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回民中学、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
1.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北安街以东-中山北街以西;
2.贺兰山东路以南-海宝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
3.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民族北街以东-清和北街以西;
4.贺兰山路以北兴庆区户籍学生。
备注: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校区、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
(十)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川市第二十一中学)贺兰山东路以南-杏水桥巷以北,丽景北街以东-友爱街以西。备注:(1)杏水桥巷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丽景北街以东-
友爱街以西区域和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中山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川市回民中学;(2)海宝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清和北街以东-丽景北街以西区域一址对应双校:银川市第二中学满春校区、银川市第二中学海宝校区。
国商南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东绕城高速以西。
北京东路以南-解放东路以北,友爱街以东-大新渠以西。
贺兰山东路以南-上海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民族北街以西。
1.唐徕小区1-176号楼、唐槐新村副1-副6号楼、唐徕(海宝)1-8号楼、唐徕沁心苑、唐徕渠管理处家属楼、唐中家属院、凤凰北街44号、支农巷;
2.上海东路以南-北京东路以北,唐徕渠以东-凤凰北街以西。
招收掌政镇户籍学生。
招收通贵乡户籍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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