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我是滁州市凤阳县武店镇耿陆村山朱家村民,因村里有人非法开采矿山造成我村村村通损坏严重,下雨天更是泥水横流,我村村民从去年开始反应无数次无法得到有效解决,村干部对于我村道路损坏严重问题一直敷衍了事,一句已经申报修补就再无其他解决方案了,为啥到了农村一个小小的村村通都没钱修补一下?望早日解决我村道路问题,解决我村非法开采矿石问题,谢谢了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凤阳县武店镇耿陆村道路损坏等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凤阳县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核实,您反映的道路为凤阳县武店镇王小圩至梅山道路其中的一段(梅山至耿家段),该段道路总长约4.27公里,其中严重损毁路段约200米。凤阳县交通局已对此段道路进行了修复,暂时能够保证群众基本通行。同时,该道路已被列入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改项目并上报省交通厅,待批复后,将按计划进行修建。针对您反映的非法开采矿山问题,凤阳县国土部门将联合有关部门对该地区不定期进行检查,若发现非法开采行为将坚决依法处理。您对此表示满意。滁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28日
【网民留言】
是滁州市天长市汊涧镇西园社区居民,社会在发展,车辆在增加,我们乡村道路虽然在修建但是我们镇导修的全是断头路,一条道路修了一半就不修了,原老路两辆车都不好错车,民生工程占用一点土地老百姓不让,作为镇领导都解决不了这些问题,后做的水泥路的比我们房基地高现在下雨水全往我屋里流,我这里属于新农村规划晚上连个路灯都没有,虽然有个市民健身广场,但是晚上连个灯光都没有,健身器材坏了也没人修,我们到镇领导反映问题,社区领导还阻止不让去,社区领把老百姓问从不过问,给老百姓的感觉就是摆设,没给老百姓带来任何作用,请问这些领导拿国家工资起什么作用,我们现在老百姓的意见就是,我这条叫环城西路,希望这条不要修断头路要修成环城的样子路面要加宽,要修而且路面全部修一样的不要一接水泥土一接沥青路面,要有下水管道,要有路灯,恳请领导尽快给我快给我们解决这些小问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天长市汊涧镇西园社区道路建设等问题,滁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交由天长市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关于汊涧镇西园社区道路修建、无路灯问题。您反映的道路为天长市汊涧镇环西路,该路分南北两段,于2006年修建,南段宽4米,北段宽3.5米,目前镇政府正在对南段进行黑色化改造。因汊涧镇财力有限,道路改造工程分批进行。针对群众的热切期盼,经研究,汊涧镇政府同意先行将环西路北段拓宽到4.5米标准。同时为方便群众出行,对道路同步安装了路灯。目前正在进行扩宽工程量测算。关于市民健身广场健身器材破损问题。经核实,市民健身广场健身器材存有适度使用性磨损,并无过度损坏至无法使用的情况,该处有专业维护人员定期对器材检修。相关情况已向您作了解释,您对此表示理解。滁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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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单位想按照新《教育法》投资举办一所民办非营利中等职业学校,请问应该如何申请?
答复意见:
省长热线:你办转来的民办中等职业教育的问题收悉,现答复如下:关于民办学校的设立,民办教育促进法设有专门章节进行了规定。一是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二是设立民办学校一般分为申请筹设和正式设立两个阶段,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上述材料。三是审批机关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发给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进行法人登记。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规范类别名称的通知》(皖教职成〔2016〕2号)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有二种类型,一是普通中专学校,另一种是普通技工学校。技工学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批和管理。关于中专学校的审批,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专学校设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计〔2005〕3号)明确:市属和县(市、区)属普通中专学校以及辖区内民办普通中专学校(不含师范类和卫生类)的设立、变更和撤销,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并要求各市制定普通中专学校设置办法和审批实施意见。《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放师范类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普通中专学校设立变更和撤消审批权限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58号),进一步明确师范类、卫生类普通中专学校以及省直部门直属普通中专学校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均由设区的市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设立事项您可直接咨询学校拟举办地的市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我省对民办教育一直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出台系列政策文件鼓励支持并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改革以来,我省率先出台《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127号),明确按照非禁即准的原则,放宽办学市场准入,只要是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举办实施的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的民办学校,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政府不得限制。实施社会力量办学负面清单,进一步减政放权,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进入教育领域。下一步,省教育厅也将积极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制定民办教育分类改革配套政策,进一步支持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安徽省教育厅2018年6月28日
【网民留言】
我母亲50岁,子女在外地上班。近一两个月听说经常去一个叫喜来健的地方免费体验按摩床,我一听说就知道是欺骗老人的套路来了,一再提醒母亲。知道的时间太晚,母亲已经给洗脑太深,深信不移此床能治病,甚至听那边销售人员(所谓的坐诊医生(),药都不吃了说没效果,就为了体现这个床的功效。我在网上看到了太多关于喜来健的负面评价,甚至是此床还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我非常气愤,此种销售模式,以道德绑架,垫付中华传统美德,子女不买一是不孝,挑破母女,破坏家庭,还上海身体。现在母亲每每打电话都是要买此床,深信不移,有了此床死也甘愿的心态。却不相信子女,不相信医生。这种营销模式令人后怕,而政府机关却束手旁观,坐以待毙。这种问题难道就是因为走擦边球的法律和法规,而无法遏制吗?我只怕我的母亲会是下一个因为此床而付出惨重的生命代价。现在我答应我母亲七月回家看此机构,再买。不知道有方法能让老人家认清事实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安庆市棋盘山路喜来健经营部欺骗老人问题,安庆市公安局已予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接留言后,安庆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立即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了解留言内容详细情况后赶至位于安庆市棋盘山路的喜来健医疗器械经营部,找到负责人金某瑞,并现场制作询问笔录。经了解,安庆市喜来健医疗器械经营部2016年6月1日注册营业,系北京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安庆市的代理商。该经营部营业执照、医疗器材经营许可证等证件齐全。安庆市喜来健医疗器械经营部销售的产品为多功能温热理疗床(CGM-RHV),该产品适用于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肩周炎、慢性疲劳综合症、便秘、慢性胃炎、失眠症、盆腔炎、前列腺炎、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等12种疾病的辅助治疗,并没有独立治疗疾病的功能。民警确认安庆市喜来健医疗器械经营部手续齐全,属于合法经营后,找到您的母亲黄某秀,向其讲解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真实功能,黄某秀表示放弃购买该产品的想法。事后民警再次与您联系,您对政府能短时间解决其家庭困扰非常满意,并向政府及公安机关表示感谢。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要求解决无房住,我有十几户坼房至今补尝款分文未付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太湖县弥陀镇铁林村无房户问题,太湖县委已安排弥陀镇党委、政府予以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您的原房屋位于弥陀镇铁林村新和组属花涯洞斜坡失稳地质灾害点,根据上级工作安排,2012年启动了该组45户147人搬迁移民避让,目前,搬迁的农户已得到妥善安置,您属于已安置农户,不存在无家可归的情况。按照国土部门搬迁避让的政策,每户安排以奖代补资金3万元,但2017年对该组45户实施增减挂项目,按地质灾害搬迁要求勘测应实施18亩,项目没按要求推进,部分农户也不配合该项工作,故以奖代补资金尚未拨付。我们会再次加大对农户的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实施好增减挂项目,待申请验收后,及时拨付奖补资金,请耐心等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弥陀镇联系。联系电话:0556-43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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