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契税免征或者减征的常见情形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
征契税。
(2)夫妻更名、夫妻加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契税。
(3)出售公房前后1年内(以网签合同日期为准),出售人家庭、父母或成年子女购房,可申请契税
减免。
计算:新购入住房需要缴纳的契税=(新购入住房的核定价-出售住房时的发票价格-新购入住房增值税)
×新购入住房应缴纳的契税税率。(若购房的核定价低于售房的发票价格,则购房的契税全免)
(4)上海市拆迁户用拆迁补偿款新购房屋享受减免契税的优惠(拆迁人的直系亲属均可使用),购房
日期需在补偿协议签订日期之后。
计算:再买房需要缴纳的契税=(购房时网签价-拆迁补偿价格-购房时增值税)×购房时契税税率;若购房时网签价低于拆迁补偿价格,则契税全免,差额部分可以继续使用。
友情提示:契税的首套是指家庭名下在沪无任何住房或网签,包括与他人共有。
友情提示:①出售房改房,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或免征(满五年唯一)。
②按利润20%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抵扣相应项目,即利润=本次出售的核定价-【购入的合同价格+购入
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出售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装修费用(≤购入的房屋合同价格的10%)+购房按揭贷款利
息】。
抵扣装修费用及购房按揭贷款利息时需提供以下备件:
装修费用: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结算明细清单
购房按揭贷款利息:需提供按揭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清单(主贷人姓名、利息总和、物业地址、贷款
合同编号、加盖银行业务章
一、什么是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及附加,包括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增值税是以不动产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
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一种卖方需要承受的税。增值税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附加三种税的总称。
纳税人:出让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或个人,即出售人。计税依据:增值税的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核
定的成交价格(在土地、房屋权属转让时)。增值税附加的计税依据:本次所缴纳的增值税额。
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5.6%。即增值税及附加金额=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
附加,也就是增值税及附加金额=官方认可的成交价格×5%+本次增值税额×7%+本次增值税额×3%+本次增
值税额×2%。
依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
间,增值税及附加基准税率:5.3%。具体政策是,对增值税的附加部分减半征收,也就是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之和减半。因此,增值税及附加金额=税务机关核定的成交价格×5%+(本次增
值税额×7%+本次增值税额×3%+本次增值税额×2%)×50%=5.3%。
二、增值税免征常见情形有哪些
(1)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免
征增值税;(2)夫妻更名、夫妻房屋财产分割,免征增值税;(3)亲属间赠与(不包含取得新产证以后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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