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新文档:违规建筑物充公后转成非国有资产,从宽继续执行!
通告概要,主要就抒发了几个核心理念原意:
1、违规建筑物充公的经济政策富科继续执行!
2、充公资产处理各乡镇另行制订实施细则
各乡镇政府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辅导意见建议,紧密结合辖内实际制订处理充公违规建筑物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究竟甚么算违章建筑?牵涉面广!
1、按《农地管理法》的明确规定,违规工程建设主要就有以下四类:
(1)未获得国土总体规划系统管理部门工业用地许可证的(平话:工业用地物理性质不对或是工业用地物理性质对但未付许可证)。
(3)未获得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规划许可证或未依照许可证的明确规定工程建设的;
博纳县的明确规定:“需经核准或是采取蒙骗方式套取核准,违法挤占农地的,由市级以上上海市人民政府农地行政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勒令返还违法挤占的农地……”
2、《城市总体规划法》给了违章建筑四种快捷键: 撤废、拆毁和充公
该条的明确规定得出了违背城市总体规划方面法规的违规建筑物具有撤废、拆毁和充公四种行政管理处罚快捷键。
换句话说,依照明确要求,深圳的所有小产权房均在此次处理范围中属。
你可能会说,这么王承恩肯定不干,通告中提及了一句“对继续执行、处理过程中阻扰稽查、暴力行为袭警的,要依照扫赌Ruffec刺粉的工作布署,执意严惩不贷。”
按经济政策来说,这并不是甚么新经济政策,法规早有明确规定,这次只不过强调了严格继续执行而已。
但是深圳做为改革的排头兵,还是具有风向标的意义。
但是,也别低估政府的决心,你看北京这两年每年拆毁违章建筑数量在4000万平方米,不是也照样完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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