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共有产权住房?
《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投资或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价格和权属怎么确定?
为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共有产权住房将按照市场价格进行销售。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由购房家庭与政府按比例共同持有,购房家庭所占份额原则上不低于60%,不高于80%,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由政府指定部门或机构持有。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10年的共有产权住房可以上市转让。
哪些人可以申请购买?
《办法》将供应对象覆盖到本地城镇户籍家庭和非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主要是收入、财产、缴纳社保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无房家庭。
政府产权份额如何购买?
为满足购房家庭拥有完整产权份额的愿望,同时促进住房保障资金良性循环使用,《办法》规定在两个时间段,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可以购买政府产权份额:
一,取得不动产权证满4年(含)、未满5年(不含)的共有产权住房,未持有其他住房的购房家庭可以按照原购房价格一次性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准予上市交易时间不变。
二,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0年(含)的共有产权住房,购房家庭可以按照届时单套市场销售价格一次性购买政府产权份额,并可根据届时购房家庭经济困难状况、未持有其他住房等情况给予合理优惠,具体优惠政策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另行规定。(总台记者曹美丽杜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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