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四沙小产权房(买车不成变偷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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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横栏警方巡逻时抓获2名未满十八岁盗窃摩托车嫌疑人,2人因想买车误交损友贪图金钱,买车不成变偷车沦为违法犯罪分子。

2019年10月29日凌晨5时许,横栏巡警发现3名形迹可疑的男子,截停相关电动车后,驾车男子突然加速逃窜。现场另2名男子被当场抓获。经查,现场抓获2名可疑男子分别是庄某某(男,16岁)、李某某(男,15岁)均为广西人,现场从其二人身上搜出一字螺丝刀、十字螺丝刀、六角工具、剪刀各一把。经比对2人与10月26日一起盗窃摩托车案的嫌疑人特征相符,警方依法将该2人传唤至四沙派出所调查。

经查,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李某某初中辍学后离开父母来到中山南头务工,结识了社会人员陈某某(男,23岁,广西人)。庄某某原想通过陈某某买辆代步车,但陈某某首先与他们称兄道弟,带他们到处娱乐消费,让经济能力不足的他们感到吃力,增加他们对金钱的欲望。当陈某某提出要去偷车时,早已“负债累累”的庄某某、李某某便同意了这个提议。

2019年10月26日凌晨4时,陈某某用摩托车载着庄某某、李某某从中山市南头镇来到横栏镇四沙,在一条街道边发现一辆男装摩托车和一辆女装助力车没有上锁,陈某某便让庄某某在巷口望风,自己使用工具将车子的电源线嫁接启动车辆,让李某某过来开车,然后一起驾车离开横栏回到南头镇,由陈某某统一进行销赃。但陈某某在将盗窃的车辆通过非法途径售卖后并未与李某某和庄某某分赃。于是庄某某、李某某在有了盗窃成功的经验后,便于10月29日让另一名男子载他们来到横栏伺机作案,尚未寻到作案目标便被横栏巡警抓获。

经审讯,嫌疑人庄某某、李某某均对其盗窃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警方根据二人供述的地点,来到南头镇一出租屋查获一辆当晚作案时驾驶的摩托车。引诱2人偷车的陈某某已因另一起案件于两日前被南头警方刑事拘留。

目前,犯罪嫌疑人庄某某、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电动车防盗,从“锁”做起,离开电动车时,别嫌麻烦,记得拔走车钥匙,锁住车头,给车轮上U型锁,记得按下会响的报警锁按钮,最好安装智能定位器。停车时,注意停在有监控,有人看守或常有人经过的地方。购车时,注意不买来历不明,无发票的车辆。

◆中山日报报业集团新媒体中心

◆文+/记者卢兴江通讯员魏小华

◆图/通讯员提供

◆编辑:沙玉兰

◆二审: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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