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5位购房者作为原告将某房地产公司、某银行及某居民委员会诉至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解除抵押、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城阳法院审理这批商品房买卖纠纷,把第一时间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放在首位,实现当天审理、当天判决,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初步了解案情找准症结所在
案件刚刚通过诉前调程序分到办案法官名下,当事人的电话就不断打来,主要内容就是——“急”。办案法官意识到这批案件涉及民生,刻不容缓,立刻联系原告提交证据,了解案情。
2013年,因某房地产公司欠付某银行借款未还,某银行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某房地产公司偿还借款本金5000余万元及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查封某房地产公司名下多套房产,其中包括这批诉讼起诉的45套房产。因某房地产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依法处置上述查封房产。
听说自己的房子要被拍卖,45名原告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排除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涉案房产属于某居委会而非某房地产公司所有。原告在查封前从某居委会购买涉案房产,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没有证据证明涉案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系房主自身原因。法院依法裁定中止对涉案房产的执行。
某银行不服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某银行诉讼请求,某银行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当事人接到胜诉判决后,又听说某房地产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已被取保候审,生怕再生变故,这才着急起诉,希望法院尽快审理判决。
急当事人所急攻克送达难题
办案法官迅速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发现“送达”是尽快开庭面临的最大难题。某房地产公司早已无人经营,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犯罪因患重病被取保候审,且无联系方式。
为尽快向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送达,法官一方面通过刑事审判庭帮助联系,一方面辗转找到法定代表人的儿子,了解到其父因病重现已无法行走,法官按照儿子提供的联系方式和地址向法定代表人邮寄了传票和诉状等,但被拒收。
经反复沟通,书记员了解到法定代表人每周有两天固定时间去医院治疗,遂向其子提出基于其父身体状况,法院可以直接到医院送达,其子告知父亲就医时间后,书记员提前到达医院等候,成功送达。
案情提前掌握庭审当天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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