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所房子是父母30多年前工作单位分下的住所,后来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房屋产权人仅登记了严先生的父亲一个人的名字。三个月前,父亲去世,严先生与母亲商妥把这所房子卖掉,接她到北京与自家同住。要卖房,就得把房子的产权人改为母亲的名字。
严先生母子对房子过户的相关税收政策茫然无知。他们动身到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去询问,在房子所在地区的房屋产权置换中心办事大厅地税咨询台问及相关过户的税费问题,工作人员告知:“只要是继承,什么时候卖都得交20%的个人所得税。”严先生感到不对劲,第二天又去换了一个窗口,询问当班的工作人员的回答则是:“产权人更改为你母亲后,只要再等五年,如果房子还是家庭唯一的住房的,可以申请免除20%的个人所得税。”两次的咨询得到的是不同的说法,而且差别挺大。严先生决定上网再请教一下网友,结果发现说法又有不同。
房子过户到底要交多少税?一个人一个说法,严先生莫衷一是,最后,严先生找到了在当地房屋产权置换中心工作多年的一个老同学,才终于找到了准确的答案,这位老同学从有关政府网站搜出对这一问题作出正式规定的政策文件,给严先生进行了准确解读,她说,因为这房子是严先生父母婚内共同财产,尽管产权人只登记了父亲一人,但它仍属于他们共同拥有这房子由母亲继承不同于一般的继承,因此这房子的产权人更名为母亲后,只需满足她是母亲家庭唯一住房的这个条件,即可随时向地税部门申请免除20%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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