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小产权房政策补贴 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20%|安阳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解读

——我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解读

安阳日报记者张俊军

日前,我市推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实施购房契税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采取12条措施,落实“房住不炒”定位,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促进房地产合理消费

《意见》涵盖实施契税消费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信贷支持力度等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合理消费,有效激发市场动能。

《意见》指出,今年4月25日至12月31日,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50%消费补贴;2022年4月25日前,在安阳市区内购买商品住宅(含二手房),并在4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如门面房、公寓、写字楼等),并在4月25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的,给予已缴契税20%消费补贴。

《意见》加大住房公积金和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夫妻双方缴存最高贷款金额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洹泉涌流”人才集聚计划引进人才、生育二孩或三孩的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金额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引导银行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对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对区域优势明显的二手房贷款房龄调整为30年以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贷款政策等。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促进贷款利率适当下行。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开发针对工会会员、参与抗击疫情一线工作人员、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快递小哥等“新市民”住房按揭贷款产品,灵活设置准入门槛、信用评级、担保方式、贷款额度、利率优惠等条件。

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意见》在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加大信贷融资支持力度、适当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取消配建公租房、合理确定公建设施计容面积等方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了实实在在的支持,希望能够推动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安阳市房地产业商会会长马永平说。

《意见》指出,房地产开发项目可凭银行保函、商业保险、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函替代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中的资金,保函额度不超过应监管资金的50%,并可按照预售资金拨付节点予以相应调整。我市定期组织银企对接,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展期、续贷,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稳妥有序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市场主体资金链运行压力。金融机构要区分项目风险与企业集团风险,加大对优质项目的支持力度,不随意抽贷、断贷、压贷,不搞一刀切,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要在风险可控基础上,适度加大流动性贷款等支持力度,满足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

自《意见》印发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可申请分批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前,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可下调至挂牌价的20%,土地出让金可在成交后1年内分期缴纳;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可不配建公租房且不再缴纳商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易地建设资金;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取得的土地,配建的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建设施,建筑面积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计算范围,不收取土地出让金。

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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