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时间表小一学位申请
3月下旬、4月上旬:适龄儿童家长需登录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网站,填写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4月中旬:家长们需要开始递交学位申请材料;
4月下旬至5月下旬: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会进行就读资格审核;
5月下旬至6月中旬: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学位。
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可选择就读依法开办的民办学校。此后再经过复核,会在6月下旬公布新生名单及报到注册。
初一学位申请
4月上旬:各小学会发放《初一学位申请表》,指导小学毕业生准备升学资料;
4月中旬:小学毕业生统一网上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
5月上旬:各区交换跨区改派学位学生名单及升学资料;
5月中旬至6月中旬:各区开展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
6月下旬至7月上旬:各小学公布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名单,代发《初一新生报到注册通知书》;初一新生到中学报到注册。
继续实施就近免试积分入学政策,部分微调
今年,深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将继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部分区的招生政策均进行了细微的调整。
南山区
蓝本租赁凭证可申请学位但不计分
2016年,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色封面)的可以按照租住年限正常计分;提供《房屋租赁信息(住宅)》(蓝色封面)的可以申请学位,但不能计分。另外,未缴纳社保的,2016年仍可以用深圳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申请学位,作为政策过渡,2016年营业执照仍可计分,2017年开始取消使用营业执照申请学位。
提醒
南头、蛇口片区学位的供需矛盾较大,每年都会有学生被分流到其他学校,提醒家长不要在以上片区学校学区内临时购买二手房或办理租赁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部分学区严格实行学区房锁定政策
更多学区划分可在可在南山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学区地图”栏目查询(http://jyk.nsjy.net)
宝安区
新增六所学位房制度学校
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8000个
新增6所实施学位房制度的学校,分别为翻身小学、坪洲小学、西湾小学、海港小学、流塘小学、荣根学校。
家长若向这22所学校申请2016年秋季小一、初一公办学位,其所提供的租房类证明材料的起始时间(落款日期)必须为入学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含9月30日),其中提供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的,租赁有效期限终止时间必须至少能够覆盖到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
若有一项不符合,解决办法↓↓↓
租赁类住房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但因起始时间不在入学前一年9月30日之前而不符合上述学校入学条件的,可以提供其他学区的有效居住材料申请其他学校的学位;
居住在上述学校所在学区,租赁类住房证明材料有效期未能延续到规定时间的,需在现有证明材料到期前,向学校补交续租备案证明材料。
学位供给上
将完成西乡航城学校、松岗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的新改扩建,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8000个,并启动1所国际学校筹建,新增20所普惠性幼儿园。
龙华新区
刚性执行“父母在学区连续租房1年以上”
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9000个,新增幼儿学位4000个
适龄儿童少年提供租赁凭证申请2016年龙华新区小一或初一秋季学位的,需提交2015年8月31日(以发证日期为准)以前办理的学区有效租赁凭证,租期最短至2016年9月1日(不再使用人口信息单辅助证明在学区内居住的做法)。同时,要确保租赁合同在资料核验期间(一般在4月~6月间)处于未过期的状态(若租期已到,则需要续签,确保双免资格审核能顺利通过)。
一户住户孩子申请学位
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住户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另外,从2016年起,家长用集体宿舍申请学位时,要提交集体宿舍的产权证明材料。
学位供给上
力争建成白石龙学校、上塘学校、鹭湖小学、上芬小学4所新校,完成振能小学、丹堤实验学校2所学校改扩建,新增公办中小学学位9000个。新建幼儿园15所、普惠性幼儿园12所,新增幼儿学位4000个,保证学位供给;
其他区学位供给情况
福田区小一学位缺口约为3600个
罗湖区继续实行学位房限制
龙岗区小一学位较为紧张
坪山新区公办学位缺口约1300个
光明新区公办学位缺口约1600~2200个
附:多区实行学位锁定
深圳市多个区都推行“学位房政策”,也就是说学区内一套房屋只能供一户家庭(一对夫妇)的孩子申请学位。
一旦房屋信息已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公办学位。家长们可以登录家庭所在区的教育部门网站,查询学位锁定情况。特别是租住房屋的家庭,更要对所租房屋的学位使用情况有所掌握。
2016年宝安区全区实行学位房制度学校已达22所(包括今年新增6所)。福田区新增两所:荔园小学西校区,福民小学,全区实行学校达32所。
附:福田区小一和初一学位申请基本条件
小一:
年满六周岁,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1+5文件具体内容见文末“阅读原文”)的规定,
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初一:
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现就读小学六年级的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目前在深圳就读小学六年级,符合市政府“1+5”文件规定就读条件的非深
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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