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
3月11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农村政策与改革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已有的15个整省试点省份要做好检查验收,非整省试点省份要全面推开改革,力争改革覆盖面扩大到所有涉农县(市、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全国先后开展了四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此前已有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整省试点,其余省份中,北京、上海、浙江已经基本完成改革,尚有山西、内蒙古、辽宁、湖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13个省份没有开展整省试点。今年这13个省份也将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现改革试点省级全覆盖。
通知还提到,农业农村部将有序规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推动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鼓励在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农业保险、农业补贴、耕地轮作休耕、乡村产业规划编制等多领域应用承包地确权成果。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此前表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第一轮承包开始保持稳定长达七十五年,这是实行‘长久不变’的重大举措。”
农业农村部官网数据显示,现在有15亿多亩的农村承包地,二轮承包是从1993年开始,到1999年基本完成了。如果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到2023年开始,二轮承包就开始大批到期,就要开始延包。延包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根据通知,2020年农业农村部将分批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已申报延包试点的地区按批复的试点方案抓紧组织开展试点工作。2021年前到期的地区,应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下尽快开展试点,试点方案报农业农村部备案。
土地流转实现双赢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农业土地“三权”分置,除集体所有权外,还要把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分成承包权和经营权。通过“三权”分置,农民可以只转移经营权,保留承包权。
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的制度安排,实际上是顺应了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需要,因为农业现代化要使用机械,也需要适度规模经营,所以土地经营权需要流转起来,因为土地经营权本身也是生产要素,作为要素,它也应该更有效地配置。”
清华大学农村研究院副院长张红宇表示,现在农村已经有三分之一的人不再从事承包地的经营工作,而是将经营权转给了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因此,土地流转是双赢的:农民获得租金收益,新型经营主体有了规模经营的可能。
在已经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地方,通过公开集合竞价,使资源得到有效配置。以天津地区为例,2月11日,天津市宁河区板桥镇盆罐庄村438亩坑塘水面经营权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以400元/亩·年的价格挂牌出租,经过33轮在线报价,最终以890元/亩·年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达到122.5%。
农业农村部数据显示,随着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大量农民进城,全国现在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大约是2.88亿人,其中举家进城务工经商的有3000多万户。所以,有的村里的房子闲着,存在“空心村”现象。到2018年底,全国有5.39亿亩耕地在不同主体间进行流转。
农业农村部发布的《2020年乡村产业工作要点》提出,将引导龙头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股权型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创新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实现形式。
土地价值或被挖掘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从稳定的角度来讲,要稳定郊区市场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价格,防范炒作;同时,防范违规宅基地进入到土地市场,甚至出现宅基地价格的炒作,从而有效控制土地市场的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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