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未婚者:只接受有房无贷或有首付能力的相亲对象
中国商报记者了解到,许多适龄青年都认为已有房产且背负较高额度房贷的相亲对象并不是最优选择。
目前在上海市工作的滕曦对中国商报记者说,相亲时最不愿遇到婚前已有房产且背负高额贷款的对象。“尤其是刚买房不久,已还贷款很少的情况最不能接受。这意味着,如果走入婚姻,对方每月工资的大部分都要用来还房贷,而余下的钱或只能勉强应付温饱,需要动用我的大量工资支撑家庭开销。”滕曦说。
除担忧婚后的生活压力外,希望双方共享房屋产权以保障自身权益则是更重要的原因。“我只接受有房无贷或无房但有首付能力的相亲对象,前者房产虽然与我无关,但我也不需要再行贴钱,如果感情破裂就直接净身出户。我的家庭也具备首付能力,因此后种情况是最佳选择。未来,我们能够一起买房还贷,我也能占有一半产权,更有底气和保障。”今年27岁的哈尔滨市民张丽楠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滕曦也认为,在男方拥有婚前房产和房贷的情况下,如果两人最终离婚,即使法律规定房贷的增值部分她能占有一半,但自己也担心具体的执行情况,因此不想承担这种风险。
对于可接受有婚前高额贷款房产的前提,滕曦认为,双方均有婚前房产和贷款才算“公平”。“我并不排斥通过相亲寻找伴侣,但相亲的本质就是双方将个人及家庭条件予以交代,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决定是否进一步相处,因此条件对等、互有保障才是最佳选择”。
已购房女青年:相亲条件从男方有房到无房也可
另一方面,在找寻伴侣的过程中,也有人不断根据“行情”调整对相亲对象的要求,逐渐更加务实。现从事进出口国际贸易工作的郭瑶于2015年在北京市东城区购得房产,成为有房一族。在寻找相亲对象之初,郭瑶把男方有房列入筛选标准。但在长达一年的寻找无果后,她将这一要求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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