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对于本身收入就不高的农民工,当然,农民工要买房大多会选择在自己所在的所属城市或县镇购买。
不管是县镇还是城市里,农民工们因为收入不高,赚钱极其不容易,要购买商品房还是很困难的,因为商品房价格比较昂贵。
于是有的农民工就会选择相对价格比较低的小产权房进行购买,这是很多进城务工农民以及刚就业人群的极佳选择,符合他们的经济情况。
但购买小产权房其实存在很多风险,之前有朋友问过我什么是“小产权房”?
所以下文就和大家介绍一下“小产权房”,和2020年关于小产权房的新规,以及购买风险。
小产权房也叫乡产权房,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子,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
小产权房之所以价格比商品房低,也是因为它取得的成本较低。
小产权房价格一般比商品房低50%左右,比如商品房一百平要20万,但购买小产权房却只需要10万就能得到一样大小,甚至就是同一路段的房子,试问谁不乐意?
所以一些低收入人群,比如很多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就很喜欢选择小产权房,也有很多房产投资者选择了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便宜,国家却明令禁止交易,当然,私底下还是有很多人在买卖小产权房。
因为购买小产权房不需要缴纳相关契税,整体费用都比较低。
而且小产权房存在数量大,有人统计,很多镇上的房子,每4套里就有一套属于小产权房。
而且小产权房的影响还很广泛,要解决小产权房的问题比较麻烦。
上面说到,小产权房是建在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也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税费。
农村的土地是划分清晰的,只有宅基地能建造房子,其他的属于违规建筑,而且今明两年农村要完成土地确权,确权后农民能拿到房产证。
但小产权房却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小产权房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来颁发的,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反之叫“小产权房”。
简单说就是,小产权没有法律意义,而是人们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呼而已,购买合同也不能在国土房管局备案,不具备法律保障。
小产权房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只属于该村的村集体所有者,本村村民可以购买,外村农民却不能。
另一种情况则是集体企业用地或占用耕地违法建造的房子,属于违规建筑。
2007年城市房价上涨明显,廉价的小产权房受到关注,但小产权房不能确权发证,也不受法律保护。
但并非所有小产权房都是违法建筑,比如发展商的产权房屋,购买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而来的。
还有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小产权房属于紧急适用房。
这两种情况的小产权房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能自由买卖。
但有一种情况存在较大争议,拿不到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证。
这种情况就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大小产权,也就是乡镇政府颁发的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不具备法律意义产权,这种房屋交足购房款,不叫土地出让金都没用,都不能自由买卖。
小产权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很多大城市的房价太高,当地人买不起房,而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无法满足住房需求,低廉的小产权房运营而生。
其次,小产权房也是一些人钻的法律空子。
农民自建房可以进行交易,但法律规定有些模糊不清的地方,让一些人有漏洞可钻,在合法与非法之间留下擦边球的空间,产生了小产权房。
还有农村制度的不合理,政府出面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这过程,农民通过出售小产权房获得收益高于政府征收土地的补偿金额。
目前农村的土地确权登记已经完成70%到80%,而关于小产权房的一些规定和政策也已经出台,小产权房不登记发证已经是事实。
还增加了福州、南昌、青岛、海口、贵阳5个集体土地建设租赁房作为试点城市,让人看到一丝丝小产权房转正的曙光。
但各地试点方案上看,小产权模式的规避,都要求项目地块只能办理整体产权,不能分割登记。
不能“以租代售”,避免变相式小产权房出现,小产权房依旧严峻。
8月份深圳国土资源给歌曲和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做好没收违法建筑执行和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通知里明确规定了,违法建筑的没收政策,也就是违反土地管理或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进行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将面临没收。
违法建筑大致为三类:
用地性质不对,或用地性质对但没拿到许可证,没取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用地许可的。规划区内没有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的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没按许可规定建设的。依照法规,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没收所得房屋。
而没经批准或以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总的来说就是,非法取得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果土地违反规划,那建筑物会被拆除,如果土地符合总体规划,建筑物则是没收。
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违法建筑有改正、拆除、没收三种惩罚。
而依据这些规定,深圳的小产权房都属于违法建筑,用地不合法确实规划许可和工程许可。
这些建筑有可能面临全部拆除,或补缴土地出让金转正,又或是政府回收作为保障性住房,但极大概率是以违法建筑收归国有。
通知里也说到,对执行、处置过程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的,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依法严惩。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建造的小产权房,国家依法收归国有,这些小产权房房主不愿意也得愿意。
但个人的想法是,这样强制性执行,势必引发骚乱,个人觉得并非明智之举。
虽说小产权房价格不高,但要买一套房也得花好几十万,说没就没,这些人也需要住房,不安顿好他们,会是一个大问题。
但说那么多,还是提醒各位农民工朋友,进城买房时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小产权房的确便宜,但没有法律保障,深圳已经出台规定,其他地方也是迟早的事,购买小产权房并非长久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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