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漂族称奋斗十年不如买一套房

尽管,深圳楼市刚需客是主角,但投资客占比也达到了25%左右。据深圳规土委统计数据,今年8月,深圳新房价格同比涨幅达62%。有投资客年初买一套180万元的房,到如今已涨至285万元,资产轻松增值105万元,而这个数据约为深圳年平均工资的11.5倍。

为了解深圳购房者的心理,腾讯房产特开展调查,在参与调查的数千人中,47%的人没有房产,38%的人拥有一套房,11%的人拥有两套房,另有4%的人拥有3套及以上的房产。面对深圳连连上涨的房价,56%的受访者表示,“想买房投资”。当被问及“是否真的会去买房投资时”,18%的受访者表示,已经买房投资,10%的人称正准备买房投资,还有38%的人想投资,只是没有足够的资金。

他们绝大部分人认为,“在深圳如果不买房投资,那就亏了”。网友“方圆十里”惊呼:“眼睁睁看着房价半年涨了200万,最可气的是半年前有买房的冲动,但是没有行动,主要是没想到它半年能涨这么多。”网友“杰特-胡生”无奈地表示:“大部分人奋斗十年,不如人家在适合的时间买一套房”.

杨先生对此深有感触,他说:“我选择在老家买房,同学选择在深圳买房,现在,他的房子翻了一倍多,而我在老家的房子只涨了一点。每次朋友聚会,他们都在讨论自己的房子又赚了多少,听着心里五味杂成”。据介绍,2009年,他同学在深圳所买的房单价仅8000元/平,而今,在深圳此价格的商品房早已绝迹。

跟杨先生相反,李女士以60万元卖掉了四线城市一套大house,然后,将全部卖房款用作首付,年初在深圳南山区以180万元的总价购买了一套65平方米的小房子

。以大换小看似不划算,但正是这一套小房子,让她在半年左右的时间里资产增加百万元。她投资欲望强烈,但受限购政策影响,只能购买一套房,如今她打算转为深户,来增加“房票”,继续买房投资。

有人说:“房子涨价对拥有一套房者没任何意义”,但在深圳并非如此。仅有一套房,也可能是投资。今年年初,龙先生在荷坳地铁口买了一套37平的小户型,总价50多万,买完第二天即出租,目前租金基本可以抵月供,毫无月供压力。目前,同一小区同一户型的房子已经卖到75万元。

根据深圳的限购政策,非深户只能购买一套房,深户家庭可以购买两套房,但“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通过借名、离婚等方式来买房的人并不鲜见。郭女士一家就拥有4套房子,原因在于,他们借用亲戚的名义买了2套房。如今,为了再买一套学位房,夫妻俩又准备离婚,将房产全部留给男方,郭女士则“净身出户”。这样一来,郭女士在买房时就可以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首付只需要3成。当然,买完房后,他们将复婚。当被问及“是否担心假离婚变真离婚时”,她表示:“真爱,不怕”。

调查数据也显示,在购房名额有限时,7%的受访者将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15%的人将通过办理假离婚证来获取购房资格。16%的人会考虑借用亲戚或者同事等的名额来购房。可见,住宅市场限购,依旧阻挡不了投资客的脚步!

虽说买房投资的收益相当可观,这其中的风险却不得不防。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颜宇丹律师提醒,法律并没有对“假离婚”作明确的界定,即使夫妻双方并无离婚的意思,一旦办理离婚手续,便产生了一个法律上承认的法律行为,即法律上双方已经离婚。由此,将产生以下风险:1、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离婚前的财产按离婚协议约定确认权属,离婚后复婚前这一期间购买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认定为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双方如果再次离婚,则配偶无权将该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2、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同意复婚,另一方不能要求确认离婚无效或要求撤销离婚。3、如果通过“假离婚”套取银行房贷,有可能给当事人带来的信用风险。银行一旦查实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骗取了银行房贷,银行有权通过法律手段予以撤销,并随时收回贷款,而且购房者还将承担骗取贷款的法律责任。

至于借名购房的风险,颜宇丹律师表示,如果出名人不经借名人同意出售房屋,购房人善意取得房屋,借名人无法追回房屋。如果出名人在房屋上设立了抵押等物权,或因为出名人的债务而被查封,即使借名人得知后主张权利,法律根据物权公示效力,会优先保护相对人的权利。

颜宇丹律师指出,一般情况,针对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借名人在购房时无购房资格,到要求确权时仍不具备购房资格,会被法院以不符合限购政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认定为无效,借名人只能要求出名人退还购房款;如果借名人要求确权

时限购政策发生变化,借名人已经具备购房资格,则确权请求可以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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