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秦皇岛市融资环境,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解决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金融办、秦皇岛银保监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担保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过多次协商论证研究,共同制定印发了《秦皇岛市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实施细则》。今年3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秦皇岛市正式实施。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即贷款方除了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还可以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经评估后向银行申请融资,用质押知识产权的方式获得贷款。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申请人首先要信誉良好,近3年内无恶意欠息等不良征信记录,近2年内无行政处罚及环保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违法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法院、税务等部门列入黑名单,无参与民间高息借贷、洗钱、高风险投机行为,无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行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主要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品行端正,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行为。企业在金融机构不存在未结清的联保、互保贷款,对外提供保证累计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人民银行秦皇岛市中心支行副行长张自力说:“三年企业靠产品、十年企业靠人才、百年企业靠商标,小小的商标看似不起眼,但经营管理好了,就是一座‘金山’,不仅是消费者眼中的标识、市场通行证、商业旗帜,关键时刻还能换来‘真金白银’。”秦皇岛银行副行长李浩然介绍:“推出创新融资模式,一方面可以为中小企业融资输送解渴‘活水’,巧把‘知本’变‘资本’,另一方面也使商标品牌这个‘无形资产’向‘有形资本’转换,让企业进一步树立‘信字立天下,质量求生存’的品牌意识,擦亮企业在银行眼中的‘金招牌’,是另一种形式的‘增信’措施。”(记者张玫、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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