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买的房子
至今没办好土地证
2010年的时候,垦利鹭营花园开发商安路房地产东营分公司因债务纠纷被人告上法庭,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河口区法院)和东营市垦利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垦利法院)分别拍卖、变卖了鹭营花园的一部分房子。其中,李维亮、林友众、宋先生等12人,在河口区法院以拍卖、变卖的形式,分别购得了垦利鹭营花园的住房一套。
“当时河口区法院进行了两次拍卖,后来又执行了变卖程序,我的房子就是通过变卖得到的。”宋先生说。
李维亮告诉记者,他通过变卖得到房子后,立马利用和法院签的协议办好了房产证,却没有及时去办理土地证,“当时不懂,不知道土地证有什么用,就没急着去办理。”后来,李维亮准备把垦利鹭营花园的房子卖了,一家三口搬到东营居住,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却遭遇了难题。
“没有土地证,办不了过户,买家就先给了一小部分钱。”李维亮说,他本以为土地证很快就办下了,就让买家交了订金就住进去了,结果这一年多了,还是没有办下土地证,而买家至今也没交齐剩下的钱。李维亮的房子卖了50万,买家先交了15万,剩下的35万得等着办好过户才交。“35万就是存到银行一年得多少利息啊?结果现在就和不是自己的一样。”李维亮的大姐李秀梅说起来就觉得心疼。
做生意的林友众说起来也觉得惋惜,“我也被买家欠着20万没交,做生意资金本来就紧张,有20万还用不上。”
土地证无法办
原来没交土地增值税
当意识到过户需要土地证时,李维亮和林友众就开始了奔波。“这一年多,打了很多次电话,跑了河口区法院很多次。”李秀梅说。
他们先是去了垦利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证。“申请表也填了,啥也弄了,结果因为没有土地增值税的票据无法办理土地证。”李秀梅说,他们又去垦利县地税局问税票的事情。
“地税的说,我们这12户的土地增值税开发商没有交,没法开具发票。”李秀梅告诉记者,由于房子是业主从法院拍卖得来的,开发商根本不理睬这12户业主。林友众说:“土地增值税一户差不多得两三万,我们这12户就是二三十万。”
“鹭营花园的房子,无论是开发商自己卖出去的还是垦利法院拍卖的,都办下了土地证,就剩我们这12户了。”林友众说,他们一年多来一直联系河口区法院,对方态度一直很好,称帮忙协调处理,但却一直没有个结果。
河口区法院回复
拍卖人对过户不做任何担保
记者从河口区法院了解到,该院确实曾拍卖、变卖过鹭营花园的部分房产。
据相关工作人员介绍,2010年,河口区法院共拍卖被执行人安路房地产东营分公司在垦利鹭营花园的房产6套,变卖房产6套。执行款项用于过付给申请执行人、支付评估费、申请执行费,剩余款项协助执行过付给垦利县法院。
此外,关于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问题,河口区法院称,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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