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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简介
灵溪镇第一幼儿园位于灵溪镇江南新区雁山路245号,是灵溪镇第一所公办园,园所建设按照省一级幼儿园标准,占地面积11304.95平方米,建筑面积7579平方米,办学规模18个班,540个学位,拥有一支汇集市县“三坛”、“骨干教师”、“名师”等多项荣誉称号的优秀师资队伍。我园秉承为孩子们营造温馨、舒适、富有趣味的优质环境,欢迎宝贝们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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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须知
为确保我园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按照相对就近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成立以园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招生有关具体工作。现将2021年秋季招生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中班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施教区范围
沿江湾路[1-243单号]→河滨东路[554-34双号、495-395单号]→公园路[156-20号]→山前路单号→河滨西路[水利局侧]→江滨路[1-441号],渔塘口社区,垟贡社区,联兴社区,岩头社区,岭北村,溪心村,南龙村,大观村。
三、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计划开设小班段6个班级,中班段6个班级,大班段暂不开设,共12个班,计划招收330名幼儿。
四、招生时间
★1.第一、二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报名时间:2021年8月13日8:30开始至8月15日17:30结束,届时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视同自愿放弃
★2.第三批次适龄幼儿报名时间:根据第二批次招生情况另行通知。
五、招生条件
(一)第一批:户籍为灵溪镇原后垟村、岩头村原著民的适龄幼儿;
(二)第二批:户籍为施教区范围内且有产权证的适龄幼儿(其中渔塘口社区,垟贡社区,联兴社区,岩头社区,岭北村,溪心村,南龙村,大观村等八个村原著民以户籍为准);
(三)第三批:户籍或产权证在施教区范围内的适龄幼儿。
(四)下列对象经审核后,可作为政策照顾对象予以提前录取。
1.驻扎在苍南县范围内部队的现役军人子女;
2.我镇范围内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者子女;
3.委托监护人户籍在灵溪镇范围内的华侨、华人、港澳台胞子女;
4.我镇范围内省绿叶奖、市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子女;
5.我镇范围内县委、县政府委派的援藏援疆援川援青及援外干部子女,援鄂医疗队员及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子女;
6.我镇范围内县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县政府学科带头人、专业骨干子女,县委、县政府引进的高级人才子女,我镇企业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和企业双一流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以上人才子女;
7.在我镇范围内公民办学校任教的市第三层次(市学科骨干教师、骨干班主任)、县第二层次(县教坛新秀、中坚、宿将)及以上的教育系统优秀人才子女;
8.县机关部门派驻灵溪镇单位、灵溪镇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单位在编在岗,并近三年取得镇级以上综合优秀的工作人员子女;
9.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需要照顾的对象子女。
以上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持父母身份证、荣誉证书、户口簿等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灵溪学区304室审核,经灵溪学区初审、县学前中心复核并签署意见,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录取办法
灵溪镇第一幼儿园2021年秋季招生视报名情况按批次顺序录取,拟录取对象名单将在灵溪一幼公众号进行公示。
(一)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
若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第一批次预录取结果于8月17日在灵溪一幼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予以录取。
(二)第二批次适龄幼儿录取方法
录取第一批次及政策照顾对象适龄幼儿后尚有空缺名额的,可启动录取第二批次适龄幼儿的程序。若第二批次报名人数少于空缺名额,将如数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空缺名额,将启动公开摇号程序进行录取。招生工作小组于8月19日在灵溪一幼公众号上对经审核后符合第二批次招生条件的幼儿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幼儿名单进入公开摇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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