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细则对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等内容进行调整。
其中,公积金缴存余额倍数再提升至25倍,意味着较此前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会更高,能更容易贷款至80万元的上限金额。
新细则对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公积金缴存余额”认定标准作出修订,一是借款申请人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购买本套公积金贷款的住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二是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房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租房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三是借款申请人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自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往前追溯12个月内,为偿还本套商业住房贷款而提取的公积金可合并至个人账户余额关联计算贷款额度。
比如说,A在购房前半年,曾提取了2.2万元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为4.8万元;如果按照旧的细则,缴存了24个月的公积金,可贷48万元;如按新细则,账户上的余额会被认定为7万元,可按最高可贷金额80万元来申请贷款。
新细则的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余额倍数×缴存时间系数×风险防控系数,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在上述公式中分别独立计算其贷款额度后再合并加总。
直接上图,直观地看贷款余额怎么计算吧。
按照新细则,目前南宁公积金中心的风险防控系数为1,如果连续正常缴纳时间为60个月及以上,时间系数为1.5;那么,80万除以1.5,再除以25倍,就意味着,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有2.13万,就足够可以贷款到最高80万啦。
眼见于此,为减少月供压力,不少购房者计划着把之前的高利息商贷转成公积金贷款!那么如何办理“商转公”,下面就简单解说一下“商转公”常遇的几个问题。
一、哪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
(一)在南宁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二)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且户籍地在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玉林市、崇左市范围内的在职职工。
以上两类职工购买南宁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且符合其他商转公贷款所需条件的,可向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二、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吗?
办理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才能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基础是以借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对自住住房拥有完全产权,可以以房屋价值全额设定抵押为前提条件的。如未取得相应权属证明,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对房屋办理抵押手续。
三、办理商转公贷款的,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的缴存情况应符合哪些要求?
职工申请商转公贷款时,其个人账户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二)最近缴存月份应与贷款申请当月的间隔不超过两个月;
(三)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四、商转公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利率是什么?
(一)用于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的住房只办理过该笔商业贷款的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除此之外再无设定过其他抵押权人。
(二)如为商转公顺位贷款的,请借款申请人确保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公积金贷款金额与结清商业贷款所需资金(含贷款本息、罚息及违约金等)之间的差额款项,并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成功短信后按银行要求将足额资金存入指定账户,配合贷款发放银行办理结清商贷、解除原商贷抵押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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