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费近3000万从法院拍卖得一处房产,在完成所有手续后新业主却发现,现有租户搬离后,又出现一名自称4年前便租下这套房产的男子,该男子甚至用锁将大门紧锁,业主反而进不了门。
原业主一房两租?
位于罗湖区文锦北路美景花园大厦裙楼的101、201两房,原属深圳市东方华联科技有限公司。由于原业主存在借款合同纠纷,罗湖区法院在2013年将这两套房产查封。随后,深圳市中级法院对上述两套房产进行拍卖,深圳市汇和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汇和航)参与竞拍并成功拍得这两套房产。
执行裁定书显示,2014年9月3日,汇和航向中级法院缴纳29169560.8元变卖款,根据中级法院确认,汇和航购买行为合法,涉事两房被解封,法院裁定强制过户。2014年10月28日,汇和航拿到两套房产的房产证。
在拍得这两套房产后,已在此经营三年多的原租户张某和新业主、汇和航股东吴先生等协商一致后搬走。但今年9月,张某搬走后不久,一位自称从4年前便租下这套房产的男子郑某出现,称从2011年开始便与原业主签下10年的租赁合同,并要求继续履行合约。
新业主进该房遭阻挠
目前,美景花园大厦裙楼101和201房产大门已经被铁锁锁上,吴先生曾试图打开此锁,但遭到了不明人士阻挠。吴先生说,他们贴的招租广告被撕掉,监控设备的线路被剪断。
日前,深晚记者联系到郑某本人,表明采访来意后,郑某称自己身在外地,暂未对美景花园裙楼装修一事表态。
在吴先生提供的一份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上,内容是郑某拖欠原业主深圳市东方华联科技有限公司的租金纠纷。经过协商,2013年12月7日,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郑某分3个月偿付99万元租金。从这份调解书上看,郑某确实手握租赁合同。
有律师认为,汇和航公司按照正常拍卖程序,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合法业主。中国法律公益平台东方法信会员律师张兴彬称,吴先生参加法院拍卖,法院会把拍卖房产信息尽量告知,吴先生通过司法机关公示,只知道有张某一人是租客,租赁关系只确认前业主跟张某租赁关系。(记者陈晓鑫)
如果深圳市民朋友们遇到以上情况应该怎么办?不如看看以下建议:
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
.png)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hot/130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