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武汉6月17日电(周倩文)为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房子只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近日,湖北多地陆续出台购房补贴惠民政策。
湖北省鄂州市从6月16日开始,只要满足条件在鄂州购买新建商品房,就能获得补贴,补贴金额1至11万,有效期一年。除了真金白银的补贴,同时生效的还有《鄂州市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试行)》,这意味着,今后,鄂州搬迁户除了补钱,补房子,还可以选择领房票。房票安置是在货币补偿、产权调换补偿安置方式基础上新增的一种安置方式,是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资金凭证。买房时可以获得实际使用房票金额10%的奖励,可以领取6个月临时安置过渡补助,并且本人、配偶、父母、子女都可以使用。成交价格不超过房票金额部分免征契税。房票购房,不足部分要补足,多的部分也可以申请领现金。
除了住房补贴、房票,还有契税补贴。据了解,湖北大冶前几日出台惠民政策,其中规定,在有效期内,购买大冶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含黄石托管地区)新建商品住房并缴纳契税的,给予100%契税补贴;对外来人员(非大冶户籍)在大冶市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44㎡以下)的,按200元/㎡补贴等。
湖北随州、荆州、襄阳,都不同比例的提高了贷款额度。随州对拥有一套住房或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以前的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以前的40%降低至20%。
湖北荆州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
湖北襄阳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其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暂不执行住房公积金存贷挂钩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30%。
(责编:周雯、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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