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规定正在征求意见,虽然还未正式实施,但从意见稿已经看到不少亮点。
目前,公积金只有职工才能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是无法缴存的。本次《意见稿》的最大亮点就是个人也能缴存公积金,而且不限户籍。
一、缴存对象
在深圳就业的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个人公积金缴存指引
开设账户:
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自愿缴存协议,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协议中会确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等内容。
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缴存比例:
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每个住房公积金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可以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
缴存时间计算:
1、未在自愿缴存协议约定时间段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得补缴。
2、断缴超过3个月,个人账户会被封存,重新缴纳后会自动恢复正常。
3、连续缴存时间自重新缴存月起算。
和职工公积金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公积金也可提取和贷款。
一、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提取
可以提取个人账户部分或者全部余额,用于购买住房、支付房租、偿还深圳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等。
公积金不仅能用于买房、租房、装修、生活支出都可以提取,在下图账号的消息页面发送【公积金】获取公积金提取指南及自助提取入口。
二、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贷款
贷款范围:
1、在深圳购买住房(包括住宅类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
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的、通过单位缴存公积金的缴存月份可以合并计算,其账户余额可以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贷款申请条件:
1、缴存时间要求
(1)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
(2)累计缴存时间不低于36个月(深圳和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
(3)申请时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有偿还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
6、符合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规定正式施行后,个人缴存公积金还有优惠政策。
一、利息补贴
在本规定施行后的两年内,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自愿缴存协议约定,并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的,可以按照0.5%的年利率水平给予一次性利息补贴。
解读:
个人缴纳公积金两年内,不提取不贷款的,可以获得一次性利息补贴。
二、税收减免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解读:
个人缴存公积金,在扣除个税时,享有和单位职工一样的个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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