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本增加。
业主需要在50年内投入较多成本购置和维护房屋,但50年后还需全部重建,这增加了总体成本负担。
按照正常折旧摊销,50年内投入的成本难以全部回收,重建又需要新的较大投入,这无疑加重了业主经济负担。
2.收益减少。
如果50年后需要重建,房屋在最后20年的使用价值和租金将大打折扣,这减少了业主的总体收益。
而重建后的首年租金也难以直接恢复至高点,收益将受到一定影响。
3.产权纠纷风险。
如果在50-70年期间,房屋质量无法满足要求而终止租赁,那么业主将面临一定的产权纠纷与赔偿风险,这也不利于收益。
4.政府政策变化。
70年是一个较长期限,在此期间政府的相关政策如租赁期限、租金上涨幅度控制等都可能发生变化,这会给业主带来一定的政策风险,影响其产权行使和利益。
5.管理难度加大。
70年产权期会使房产管理时间跨度加大,设备设施难免老化,管理成本和难度也随之增加,这需要业主投入较多精力,也减少收益。
综上,如果房屋实际使用寿命与产权期限差距太大,那么对业主来说,成本增加、收益减少、产权纠纷风险加大等,都会使其经济效益受到较大影响,并不太划算。
要使长期产权制度对业主而言更加合理,关键是要协调好房屋使用寿命与产权期限,提高前者或适当缩短后者,减小两者的差距。
同时,也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减少相关政策和管理风险,并鼓励业主翻新房屋,延长实际使用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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