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位于广饶县广青路以北、河辛路以东,丁庄街道、陈官镇境内。涉及丁庄街道东南坡村,陈官镇燕儿村、杨桥村、李家村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位于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广饶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附文件原文:
广饶县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广征公告〔2020〕2号
为满足庐山路南延工程(广饶县)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该项目位于广饶县广青路以北、河辛路以东,丁庄街道、陈官镇境内。涉及丁庄街道东南坡村,陈官镇燕儿村、杨桥村、李家村集体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鲁政字〔2015〕286号)公布的广饶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1个区片,位于Ⅲ级区片,每亩补偿5.3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原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东营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6号)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0年3月9日起由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勘测定界和调查清点地上附着物,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东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广饶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营;联系电话:0546—6441763。
广饶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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