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记者了解到,所谓“限购”来源于利川市政府8月16日发布的通告,这份《关于从严管控重点区域建设行为的通告》中表述,在城市规划区和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外,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非本市户籍人口销售商品房和二手房。
作为恩施州下辖的县级市,利川近年来因凉都之名吸引了大量避暑人群,楼市逐年火爆,“限购”引发了武汉等地购房者的疑虑及市场猜测。该市相关部门今日向记者权威解读,政策主要针对城区私房违规交易,证照齐全的商品房并不受限制。大家关心的苏马荡区域,政府要求开发户型不低于70平方米,也是为了避免过度开发造成短期人口拥挤,带来交通、供水、治安等压力。
严控建设行为
商品房开发受限制
8月16日,利川市发布《关于从严管控重点区域建设行为的通告》,其主旨明确表述,为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态立市”战略全面实施,提升城乡环境总体面貌。具体管控措施包括,8月16日起,全市道路、河流源头及流域、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地、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基本农田和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等重点区域,必须按法定程序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或未按照批准要求建设的均属违法违规建设行为。
通告重点提到要严控“三边”建设。即路边建设。公路两侧建筑控制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高速公路不少于30米,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村道不少于3米;水边建设。市域内建设区离清江河岸距离不少于50米。郁江、磨刀溪、唐岩河、梅子水等水域,乡集镇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区离河岸距离不少于20米;在规划区外,不少于15米。其他河流。在乡集镇及建制镇规划区内,建设区离河岸距离不少于15米;在规划区外,不少于10米。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严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从事一切与水资源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山边建设。严控在城乡规划区内确定的山体、自然保护区(小区)、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风景名胜区等林地边进行开发建设。
备受市场关注的一条是严限商品房开发。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和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外,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非本市户籍人口销售商品房和二手房。在城市规划区和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开发的商品房,单户建筑面积不得低于70平方米。苏马荡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内新建商品住宅容积率不得超过3.0,必须按10%的比例建设商业、文体、医疗、教育、物业、社区服务等功能用房。
打击私房违规交易
证照齐全商品房不受影响
夏季气候凉爽,利川近年来避暑经济火爆,带动房地产直线上升。限购新政引发诸多武汉、重庆乃至上海购房者的疑虑。
对此,利川市委宣传部、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利川的“限购”与大城市的房地产调控政策有所不同,其针对的主要是城区周边民间私房交易和证照不全的房地产开发行为,并不是限制合法的房地产开发销售。楚天都市报记者在利川市走访发现,老城区街道两边有许多七八层的私房,许多利川市民表示,这里私房较为普遍,随着外来避暑人群的增多,很多市民将私房出售给外地人。
记者走访几个售楼部发现,利川市城区的房价,从去年8月的4100元左右,涨至今年8月的5000元左右,这都是正规备案的商品住宅。民间大量私房和证照不齐的房子,交易价格更低,对避暑或投资客有很大吸引力。
利川市相关人士表示,民间私房交易剧增,带来私盖乱搭等违章建设行为,尤其是清江边、山边等生态敏感区域违建增多会当地破坏生态环境和市容市貌,加上很多交易行为不规范,引发一系列金融风险和市场纠纷。为此,新政才专门针对非利川户籍人群的购房加以限制,但只要是证照手续齐全的商品房,完全可以在市场公开销售,也没有户籍限制。民间的私房和违规开发的小产权房,政府部门将严格管控其建设和销售行为。
苏马荡不堪重负
合理开发才能长远发展
今年夏天,位于利川谋道镇的苏马荡涌入近30万避暑大军,用水再次成为难题。
一份苏马荡水厂的通知显示,因水源紧张,8月17日起执行分区分段分时供水,高区低区按日轮换。记者看到,苏马荡低区有36个小区,高区有68个小区,每天早上6时30分开始供水,按片区A段、B段、C段、D段顺序供水,每段2小时。伊顿庄园小区的业主群里,许多来自武汉、重庆的业主纷纷叫苦说,几天没水用,生活很不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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