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由黄贞律师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对小产权房如何进行分割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经国有化和征收,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造的房屋,一般由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由于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不属于物权法中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其出具的房屋权属证书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法律上讲,小产权房所有人对房屋的所有权是不明确的。“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产权房所有人对小产权房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处分的权利。
因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虽然夫妻与卖房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该协议因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而无效,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对案例中的小产权房应不予处理。
二、离婚如何分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而其双方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若双方有合法财产约定的,依照约定。若无约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对于争议部分可以诉讼解决。具体而言,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2、协商不成时,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4、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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