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前段时间各地相继曝光的别墅群事件吗?陕西秦岭北麓别墅项目、河北“削山造地”别墅群、黑龙江牡丹江“曹园”等,这些社会资本“闻风而动”的后果是什么呢?被曝光属于违建项目,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查处和彻底清理。国家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理违建别墅项目,并展开全面清查违建别墅项目建设工作。为此国家曾特别强调: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可以是可以,但是这里面还有要求:
城里人是不能购买农村宅基地的。
有人也许会说:国家说要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为啥还不能买卖呢?
适度放活宅基地,有限推进土地“三权分置”,但这个放活并不是允许自由资本进入,而是有特殊方式的,这个我们后面再说。
农村宅基地因与房屋牵扯较紧密,因此和农村承包地的“三权分置”还有所不同,承包地可以流转给那些城里人,但宅基地却不行,为此国家也曾专门出台《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买土地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
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
上面提到的三个违规建造别墅的案例,最终结果也是建筑被彻底清理拆除,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惩处。
这说明了,适度放活农村宅基地是有限度的,城里人不许到农村购买宅基地这一点即是原则,也是坚守的红线。
宅基地制度改革,适度放活集体建设用地的背景下,不让购买农村宅基地,城里人难道就没办法在农村拥有自己的房子了吗?
1.自己家庭还有人生活在农村
比如自己父母或兄弟姊妹,只要有一人还在农村生活,即便你和其他人的户口都迁出去了,也可以通过和他们协商,自己出资或出力,以他们的名义回村建房,通过这种形式实现自己回村居住的田园梦想。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是有相应的面积指标的,建房置院时一定不要超面积使用宅基地。另外农村建房对房屋高度和层数也有规定,一般不要建三层(含三层)以上的高楼。
2.城乡居民通过协商约定实现“共建共享”
比如湖南浏阳和四川泸县就探索出了农村宅基地上城乡居民共享共建政策,城市居民可以与农村具有宅基地使用权但自己建不起房子或建起的房屋闲置用不上的居民协商,由城里人出资共建共享房屋,并共同协商未来的居住和权属问题。比如这里他们明确了共建房屋的各自权属区域,建成房屋所有权属筹建双方共同拥有,而宅基地使用权还是该村民的,而城里人会获得该处房屋下宅基地的70年的使用权,而且相关部门会为双方协调办理房屋和土地的产权证书。
3.城里人和农户进行合作经营发展旅游民宿
2017年我国相关部门就曾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中明确提出了: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复合使用:
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探索农村集体经济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
根据该通知精神,可以看出对农村宅基地放活的底线是:保障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也等于是说只要不是允许城里人通过购买农村宅基地自建自住的情况,也基本都是可行的。
由此这里为城里人农村建房又提供了一条出路:在征得所在农村村民同意的前提下,城里人是可以利用农村空闲住宅来开发建设民宿民俗、创意办公、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农业农村体验活动场所的。
4.如果自己是进城落户的,自己原来在农村有房屋,或者还有农村房屋可继承
这种情况说的并不是城里人可以回村建房,而是回村可以有房居住,实现养老和田园梦的一个途径。
虽然有一些城里人没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对于很多以前进城落户的城里人来说,他们回乡生活的梦想还是相对容易实现的,比如进城落户之前他们就有房在农村,或者他们可以继承在农村生活的父母的房屋,根据“地随房走”原则,他们是可以拥有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的。
只不过介于他们城市户口的身份,他们并不能离开老房去单独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一旦房屋倒塌,他们则是需要随即交出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的,他们并没有权利进行原址上翻建,而这处宅基地也随之被村集体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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