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思丽女士就是这样,14年前她购买了一处房屋,并且与对方已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本来是一件皆大欢喜的事情。
却没有想到,14年后房屋面临拆迁。这时多年没联系的原来的房东竟然找上门来,蛮横无理地表示拆迁款应该属于自己的。
双方告上法庭,而法院竟然判决原本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的归属权属于原来的房东,这是怎么回事呢?
2003年,魏思丽女士有了买房的打算,她想用自己的积蓄在内蒙古赤峰当地购买一间房屋。
当时的魏思丽刚刚下岗,手头只有这些多年来靠打工一点点积攒下来的积蓄,用来做生意的话害怕赔钱,魏思丽想不如就购买一间房子把它租出去,这样每个月还能得到一些租金,也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有了这个打算的魏思丽就留心起附近有没有合适的房源,要说魏思丽的运气还真是不错,很快她就找到了一处附近急于出售的房屋,地点挺好,而且价格也不贵,很符合她的要求。魏思丽当即决定去实地去看看房子的情况,顺便和房东也谈谈价格。
当魏思丽见到房主后,她才明白为何这间房子这么急于售出。
这间房子的主人是一对夫妻俩,原本这间房子是丈夫的父亲留给他们的,靠着这个房子两个人省去了一笔房租,靠着丈夫出外打工,一家四口虽然生活不太富裕,但也算幸福。
可是没想到,不久之后丈夫得了不治之症,尽管妻子刘亚云多方筹钱,可还是没能把他的性命挽救回来。更为糟糕的是,丈夫去世后,只剩下刘亚云独自抚养两个孩子,这让原本幸福的家庭,犹如天塌一般。
而之前给丈夫看病时,一些亲戚朋友还能看在往日的情分上,拿出点钱来帮助他们。可是丈夫已去世,亲戚朋友知道刘亚云没有工作,也就没有偿还能力,生怕她赖账,每天都在催促她尽快还钱。
刘亚云每天面对上门讨债的债主,而家里又实在没办法一次拿出这么多钱。无奈之下,她只能选择把家里最值钱的房子卖掉,换一些钱来解燃眉之急。
好在丈夫留下的房子地点较好,卖个十几万应该不成问题,可是没想到广告打出去后,每天来看房的人很多,可是给的价格却让刘亚云无法接受。
看到广告前来买房的买家知道刘亚云家里的情况后,得知她急需用钱,就把价格压的很低,最高的一个人才肯出十万,可是十万块钱连还债都不够。
“你这个房子又老又破,十万不少了,我买过来还要花钱重弄,你不卖的话十万这个价格也卖不到了”。听到这样的话,刘亚云真是欲哭无泪。
好在这时,魏思丽的出现让刘亚云看到了一丝希望。当她得知刘亚云的遭遇后,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借机压价。而是根本就没还价,直接同意了刘亚云提出的十五万五千元的价格。
不仅如此,看到刘亚云家里年纪还小的两个小孩,和刘亚云连日来应付债主憔悴的神情,魏思丽决定多帮助她们一些。
在交易的时候又多加了五千块钱,凑成了十六万,用来购买刘亚云女士的房屋。
由于魏思丽的善良,和刘亚云的真诚,因此双方很快就签订了房屋合同,这样房屋的交易到此就应该结束了,在交易的过程中,双方都有着温情和体谅,这本是一个愉快的结局。
却没有想到就在14年后,原来的房主刘亚云不但找上门来,还要求魏思丽将拆迁款的一半分给她,而法院也判决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呢?
当时交易完房产之后的两人,并没有产生过多的联系。在后来的十几年里,魏思丽又花了十万左右,对这个房子进行精装修。
再往后为了能卖个好价钱,魏女士又将其进行扩建,这又花了20多万。之后就按照原定的计划,先将房子进行出租来获取收入。
而刘亚云呢,也因为卖房子得来的十六万元,顺利还清了给丈夫治病的借款,还用剩下的钱做起了蔬菜批发的生意,每天去菜市场贩卖青菜,虽然日子过得窘迫,但好歹是有了一份收入。
直到2017年,赤峰市老旧城区扩建,魏思丽当初从刘亚云那里购买的房屋,也在拆迁的范围内。
得知这个消息的魏思丽,立马咨询了相关部门了解拆迁的政策。根据政府的相关规定,魏思丽本人可以得到拆迁补偿的419万元。
听到可以拿到这么多拆迁费,魏思丽自然非常高兴,觉得当初自己选择投资房子的眼光果然没错。
可是刘亚云在知道这个消息后,她的心情就截然相反了。得知自己14年前交易的房子,如今居然价值419万,想到如今还在靠卖菜为生的自己,刘亚云心里顿时就感到不是滋味。
她觉得自己之前一直和丈夫孩子住在这个房子里,要论住的时间,自己可比魏思丽久多了,况且自己现在家庭情况也不好,还要养两个孩子上学。就靠自己卖菜的收入,实在有些捉襟见肘。
而魏思丽当年从自己这里买来这套房子,也不过才花了十六万,况且这么多年她就是靠收租金也挣了不少钱,何况如今还有400多万的拆迁款。
想到这里刘亚云越想越气不过,她直接去找了魏思丽索要部分拆迁款。而这一部分是多少呢?刘亚云觉得,至少也该是一半才对。
听到刘亚云的请求,魏思丽感到不可思议。这个房子早在14年前就已经完成了买卖,购房合同上现在还有双方的签字在上面。
哪有原房东看到房子有了拆迁款,10多年后后悔当初卖房了,然后跑到现在房东这里要钱的道理?
何况是因为当初自己的眼光好,才在房价低的时候购买了房产,又花钱进行了装修和扩建,如今才能获得这么多的拆迁款。
那倘若房子如今跌钱了,拆迁补贴的费用要是连十六万都没有,难道刘亚云还会补贴给自己这些差价吗?
最令魏思丽感到气愤的是,当初她看刘亚云家庭情况不好,想要卖房子还债,那些来看房的人都借此拼命往下压价。
而自己呢,不但一分钱没还,自己还主动多给了刘亚云五千元的购房款。可是如今刘亚云竟然以自己家庭情况不好和自己住了几十年为借口,想要从自己手里拿走一半的拆迁补偿款,这让她感觉无法接受。
面对魏思丽的言之凿凿,刘亚云也没有说什么,毕竟自己理亏,但让人没有想到的是,之后刘女士先将魏女士告上了法庭,请求法庭将当年的购房合同撤销。
接到法院通知的魏思丽觉得异常气愤,自己当初是一片好心才将这个房子买下来,没想到对方如今竟把自己告上法庭。
不过虽然生气,但魏思丽并不担心,毕竟当初的购房合同可是写的明明白白,双方是白纸黑字交易完毕的,房屋的所有权也是属于自己的。
然而法庭的判决却出乎了所有人的意料,魏思丽手中的购房合同竟然是无效的,而房子归属权竟然属于刘亚云,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刘亚云当然知道,签过买卖合同的房屋,在法律意义上来讲,与自己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她既然敢把魏思丽告上法庭,显然是认为自己有些胜算的。
因为她特意去请教了律师,自己当初签下的这份房屋交易合同还真有点问题。
律师告诉她在1999年5月6日,国务院颁布《严禁炒卖土地通知》,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
农村居民的住宅是不能卖给城市居民的。
当初刘亚云的房子是在农村的宅基地上,自然属于农村住宅,而魏思丽的户口则是城市户口,因此这个交易按照法律条文来讲是不符合规定的。
刘亚云的底气正是来自于此,在法律上讲,当初的房屋购买合同就是无效的,如今房子的拆迁补偿金理应属于自己。
得知此事的魏思丽震惊不已,当初在买卖房子的时候也只想着签完合同,房屋买卖就完成了,根本没有想到这样的操作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毕竟在传统的认知里,签订合同就代表交易完成,也不会去探究房屋的性质之类的事情。
魏思丽认为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确实没有遵循相关的法规,但归根结底,还是刘亚云这个卖方有错在先,毕竟自己当初在购买房屋时,并不清楚政府有关农村宅基地的规定,而身为房主的刘亚云却没有理由不清楚。
可是她并没有告知魏思丽,还依然完成了交易。况且在买卖房子之后的这么多年来,刘亚云丝毫没有提起过这个规定,反而在政府决定对拆迁的房屋进行补贴后找上门来,显然刘亚云的这种行为是蓄谋已久的。
双方各执一词,各有各的道理,只能靠法院来做出最后的判决。最终经过法院的调查审理之后,法院认为因为这个房屋买卖,违反了相关法律条文的要求,因此当初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就这样这套房屋的所有权又归到了刘亚云的头上,但是关于这件房子的事情并没有结束。
一年以后,魏思丽竟然也把刘亚云告上了法庭,理由是419万房屋拆迁补偿款不能全部归刘亚云所有。
因为魏女士经过十几年的重建,现在房子无论是面积还是结构,都不是过去刘亚云的那套了。当初从刘亚云手里买下房屋后,房子都有些老旧,有的地方还有破损,是自己出钱对这些地方进行了装修,这才让这个房子焕然一新。
当时咨询房屋拆迁补偿款能有多少时,也是魏思丽忙前忙后,跑了多少趟房产所才有这样的结果。可是现在去告诉她,自己辛苦付出得来的这些都与她无关了,这让魏思丽的心里实在难以接受。
因此,魏思丽认为刘亚云应当给自己一部分的补偿款,就算雇人看房子,十几年下来也不少钱吧,何况自己还耗进去这么多心血,哪能什么都没有呢?所以于情于理,刘亚云都应该把拆迁款的一部分补偿给自己。
面对魏思丽的诉求,法院也表示认可。毕竟近年来的房产交易所产生的民事案件实在不少,其中就有个别当事人利用法律,去坑骗卖方或者买方的事情。
况且这间房屋当初在买卖时,刘亚云确实有一定过错。因此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认为,针对拆迁补偿款的划分,应该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来进行分配。
刘亚云在当初卖房时,没有对魏思丽说明房屋的性质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且在14年后,将当初的买方告上法庭,认为当初购买合同无效,这样的做法确实不太合适。
因此法院认为,刘亚云应该在此次的案件中负主要责任,承担大部分的过错。但作为买方的魏思丽也存在着一定的疏忽,并没有了解房屋买卖的相关规定。
而在按照这个比例划分之前,刘亚云要先将当年魏思丽购房所花费的十六万如数还清,之后再将剩余的补偿款按照法院规定的比例进行划分,所以最终魏思丽获得了382万,刘亚云获得了37.2万,面对法院的这个判决,双方都表示认可。
案件最后审理的结果,得到了大家的满意,其实刘亚云也应该考虑到,正是魏思丽在当初自己家庭条件困难时,没有趁机压价,反而出手相助才让自己走出了困境。
而自己十几年后却上门找对方要房,这样的行为实在不对,但好在法律是公平正义的。
虽然这个案件得到了完美的解决,但是最近几年有关房产交易存在的问题却层出不穷,特别是针对拆迁补偿这方面,往往会出现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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