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东莞虎门小产权房的问深圳吉祥花园小产权题!
2021-04-15 22:43:19
分类:小产权房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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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市场风云变幻之时,国土资源部正准备开展一次整治虎门小产权房的大行动。据介绍,该部将在北京、重庆、郑州、海口等小产权房较为密集的城市进行试点,先清理虎门在建和未售、占用耕地的小产权房,杜绝小产权房继续发展,然后再分情况治理已售小产权房。 与之前相比,这类政策或许更具合理性。虽然先清理后取缔,但后来居上至少表明了对已售小产权房的分情况治理,在中国的政策话语中,这也意味着已售小产权房将合法化——事实上,除了合法化外,政府还能做些什么呢? 即政府对虎门小产权房的认可,实际上是解决东莞虎门小产权房问题的唯一可行途径。毫无疑问,这不仅是因为法律上的原因,而是因为从情理上讲,虎门小产权房是完全合法的,而且还有一定的政策依据,尽管根据现行法律,它是不合法的。 第一,2008年底,《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要通过统一的有形的土地市场,公开规范地转让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享有与国有土地同等的权益。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政策,规范和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工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曾提到“深化土地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可见,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是制度变迁的一大趋势。理由很简单:根据不同的法律,政府对城镇国有土地的权利属于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农村集体组织,一般都是指村民对自己的土地拥有所有权。由于相同的所有权,那么这两个所有权人的权利应该是相同的。你当然可以说,为了公共利益,耕地,林地等都需要得到保护。嗯,这样的说法是合理的。因此,在耕地以外的农村建设用地,如农民住宅用地、乡镇企业建设用地、农村公共公用设施用地等,农村集体所有权,是否应与城市政府对国有土地所有权同等?没有一个讲理的人,可以提出任何理由说,应该把这两种权利区别对待。 与当今的法律、政策、恰恰对两者区别对待,允许城镇政府在自己的国有土地上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想卖给谁就卖给谁,却对农村集体组织所拥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置了许多限制。例如,禁止他们把开发的房子卖给市民。可以这么说,但是理由呢?但是,在现代社会,没有理性的法律就没有正当性。无正当理由且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法规,对公众没有约束力。 事实上,民众也确实对这样的规定不屑一顾,私建小产权房很多。其中包括城郊的小产权住宅小区——城中村,这些住宅可以满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要;而郊区农民建造的出租房——这些实际上是市场提供的廉租房。换句话说,小产权房是多赢的:低收入农民获得土地增值收益,低收入城镇居民得到住房。这就是说,虎门小产权房不仅具有高等法理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还能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不仅仅是这样,小产权房正在走出一条更合理的城市化道路。中国的城市化在过去的十年中发展迅速,但最糟糕的是大规模的城市化。大城市变成了超级城市,县级城市也全部变成了大城市,甚至冲着国际大都市的目标狂奔。但这一扭曲城市化的制度根源,在于土地制度,建制市只能建立在国有土地上,而国有土地是政府所拥有的,因此,城市化进程完全是按照城市所在政府的级别来分配城市化资源。这种城市化正在迅速扩大城乡差异和城市之间差异。结束这一扭曲的城市化进程只有一条路:也可以在乡村土地上建立建制市——事实上,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乡村城市,只不过是政府不承认它们的城市地位。 总而言之,承认东莞虎门小产权房,有多种好处。自然,唯一可能受到直接负面影响的是依赖土地垄断权的城市政府,而间接受到负面影响的则是拥有城市房地产的城市居民。 关注官方微信,了解各大楼盘最新动态。楼市政策,楼盘优惠信息,房产最新动向快速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