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底深圳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启动至今,事关深圳“小产权房确权”、“违法建筑处理”等核心问题,官方至今未有具体政策细节出台。
记者近日获悉,近两个月来,对深圳大鹏新区一处外界称之为“深圳最大小产权房”之一的总面积超十万平方米的烂尾楼,当地基层部门正在加紧对其出台处罚和处理意见。
有关人士透露,该烂尾楼有望成为深圳土改启动后首个被政府罚没的违法建筑,成功处理后,或能作为深圳违法建筑处理的典型案例,在深圳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
工业厂房欲变身住宅
擅改图纸被勒令停工
在深圳版图上,位于东部滨海顶端的大鹏半岛,是深圳最为原生态的一块净土。但是,在这片净土之中,却有一块当地居民称之为“深圳最大烂尾违章建筑群”的地块。
记者近日在报料人带领下,小产权房 ,前往现场查看。只见在大鹏新区水头海鲜街旁,一块数万平方米的土地上矗立着十几栋数十米高的“烂尾楼”,名为“泰源珠宝生态科技创意园”。因这里属于深圳生态控制线区域,周边楼房一般都较为“矮平”,相比之下,该科技创意园显得格外扎眼。
泰源创意园留守的施工人员向记者展示了整个创意园的施工图纸。记者看到,每层施工图纸上明显写着卧室、入户花园、客厅、餐厅等字样,显示这一工程是按照住宅的样式在施工。施工方负责人向记者强调,虽然挂着生态科技城的名头,但他们盖的明显是住宅。
据大鹏新区大鹏街道有关部门证实,泰源创意园早在2003年6月就开始施工,随后因手续不全,被查违部门责令停工。2006年6月,该工程获得龙岗区下发的《复工通知书》,按照规划将建为十余栋层高3.6米的工业厂房,总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但2010年该工程重新施工时,却擅自对建筑图纸进行了更改,每层层高被加高并且一层改两层,总建筑面积也大幅提高至十余万平方米。重新施工数月后,大鹏查违办即发现其行为违规,立即对泰源创意园做出了停工处理。
用地为“原集体用地”
建起15栋建筑已封顶
深圳市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队24日向羊城晚报记者确认:该项目用地为未完善征转地手续的原集体土地,占地面积53168平方米,到2011年1月停工时,已建有15栋建筑,均已封顶,深圳市小产权房 ,建筑总面积为108805.9平方米。
记者走访了解到,这堆烂尾楼是深圳市泰源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复地[简介最新动态][简介最新动态]置业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合作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
2003年,深圳市大鹏水头股份公司与泰源实业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由社区出地,泰源实业公司出资并负责办理建设手续,以合作形式开发,建成后进行物业分成。
2011年1月,因泰源创意园项目出现拖欠工资、工人上访事件,该违法建筑群才被曝光于聚光灯下。目前,泰源创意园作为深圳市违法建筑的重大案件,原来是由深圳市龙岗区调查处理,但是今年大鹏新区成立后,该案件移交给了大鹏新区,正在深圳市规划土地监察支队直接指导下依法依规处理中。
据传施工方可拿尾款
有意盘活用作保障房
据悉,泰源生态科技创意园的承建商,是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而中建四局三公司又将工程违法转包给湖北一家公司。
记者了解到,该项目的工程款一直未付清。“至今还欠我们约4000万元工程款”,施工方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因工程款拿不到,施工方曾多次参与政府主导召开的协调会,他们从会议中获悉,深圳大鹏新区执法部门正在研究对策,拟将该建筑罚没,用作政府的保障性住房,从而盘活该违建,施工方也有望拿到工程尾款。
曾全程参加协调会议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原业主方已基本同意政府的“罚没”处理意见,在获得相关利益保障之下,原业主会退出业权,而政府也有望借助土改的东风,让这批烂尾的违法建筑群得到确权,“很可能重新盘活后用作保障房。”
基本确定要“罚没”
会否用作政府保障房?会否向原业主作出赔偿?官方未具体回复
如果泰源创意园项目能成功盘活,无疑将成为深圳土改后的首批被确权的违法建筑,其意义十分重大。
深圳市大鹏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潘传贤证实,大鹏新区已开过几次协调会专门处理这一事件,但这一工程比较复杂,目前正在依法走处理程序,无法一下子拿出一揽子处理方案。他坦承,已基本达成以“罚没”方式处理的意见,但是“关于具体罚没的用途”,“是否会用作政府保障房”以及“会否向原业主作出赔偿”等问题,潘传贤未作具体解释。
深圳大鹏新区规划土地监察队则表示,该工程是违法建筑已经定性,但是“违建的分类以及违建多少、超建多少等,都还要确定”,目前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已差不多完成,深圳小产权房能买吗,接下来要根据法律适用情况梳理处理意见。
据悉,在处理该案件过程中,深圳土地监察部门全程聘用了专业律师团队,与业主方就一些确权的细节问题曾做出深入讨论。“该案件的处理结果,将对全市的违法建筑作出一个样板,做好了很可能向全市推广。”有关人士透露说。
深圳大学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
对原业主补偿尺度
非常考验政府智慧
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各类违法建筑,一直是深圳的顽疾。在新“土改”背影下酝酿的这次政府“罚没”行为,具有可行性与借鉴性。
要注意的是,该案例是烂尾楼,这是重要前提。若不是烂尾楼,则不可予以“罚没”。政府在处理时要坚持两个原则,其一是罚没后绝不能拍卖,低收高卖有失公平。其二是收回后一定要用作公共性住房,要避免私有化,只有这样,政府才有理由拿出财税补贴给原业主。
但是在补偿标准上,一定要慎重为之。补高了有可能产生负面效应,即激励违法建筑大规模烂尾。补低了,业主不同意,则会陷入持久的谈判中,不利于解决问题。因此,补偿的尺度,是非常考验政府智慧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