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可以自主决定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在不违反公序良俗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遗嘱人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遗留给任何一个人。
王某某家中有姐妹四人,排行老二。王老先生曾于2018年10月订立自书遗嘱,主要载明“立遗嘱人自愿将房屋给我二女儿王某某”。2021年7月某日,王老先生去世。由于王三姐和王四姐均已出嫁,常年在外地生活,无法配合办理公证继承手续。王某某就继承问题通过网络向光法洛阳所律师团队咨询。
光法洛阳所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建议王某某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问题。主办律师李娜娜为其耐心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王老先生留有自书遗嘱,内容载明:本遗嘱是本人依据相关法律订立的。我本人身体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此明确...为本人自愿作出。本人于1999年某月某日取得房屋产权,该房产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某路某号院某号楼某单元某户,所有权证号为:(99)字xxx号,购房时我二女儿王某某拿钱购买,她现在无房,本人晚年需她照顾关怀,陪伴晚年。自愿将上述房产给我二女儿王某某。我身后丧葬事宜由爱人赵某某和二女儿王某某一起办理...文末留有王老先生的签名、日期和按捺指印。
本案所涉自书遗嘱是否有效?遗嘱主要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人可以自主决定处分自己的合法财产。但是,有些情形下所立遗嘱是无效的,立遗嘱时要注意以下五点: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3、遗嘱必须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打印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
5、遗嘱不得处置他人财产,如处置配偶、子女等他人财产的遗嘱内容无效。
本案中王老先生所立自书遗嘱部分有效,遗嘱载明房产由二女儿继承。王老先生只能处理该房产自己所占有的二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所有权归其配偶赵老太太。李娜娜律师与赵老太太多番沟通,其最终愿意遵照老伴的遗愿,签署一份放弃房屋所有权协议,把自己所有的产权赠与给二女儿王某某。因王三姐和王四姐无法到洛阳本地配合办理公证继承手续,通过诉讼至法院的方式取得调解书,保证房产顺利由王某某继承,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本案经律师沟通及法院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某处房屋归原告王某某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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