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房屋所有权证需要向原房产证分发行政机关那申请。补领手续如下:
①房屋产权人应当写一份申请报告,明确房产证遗失的原因、遗失时间、地址等相关信息,除了业主本人签名还要向业主所属单位盖章(业主没上班的,业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社区中心签字盖章)。
②业主携带签字盖章后,向房子所在地的县、市房管局等相关行政机关申请办理相关事宜。然后相关机构会在网上发布公示。
③公示期到后,业主带上公示期图片,遗失人(业主)写一份协议(协议大致内容是:找到之前的房产证要及时归还该补办的房产证,如果因为遗失的房产证产生不良的影响,后果自负)、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在规定时间内到原发证机构领取房产证。
拓展(下面是新办房产证时遇到的费用,补办新证不需要这些费用):
申请房屋所有权证的费用
1、预售登记收费标准:80元/宗;
2.房屋维修基金按购房总价的2%扣除;
3.房屋测绘费:50-100平方米内按115元/户,每超过100平方米另收35元/平方米,购房人按商品房总建筑面积缴费;
4.工本的费用:10元/户(每多一位共有人也是5元);
5.合同印花税:每证5元(每多一位共有人也是5元);
6.所有权登记80元/户;
7.代理服务费:按总房价的0.2%扣除;
8.房产契税:
A:住房按总房价的3%扣除(总建筑面积144㎡价格36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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