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扒完安置诈骗案不能买,你们又开始问合作建房能不能买。
斗胆问一句:有几个钱包够骗的?
|三亚粉丝群热议话题
合作建房的诱惑
合作建房是什么?
官方答:中国农村合作建房有多种模式,其中包括“宅基地”、“农村集体土地建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建房”等,但都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但“相关”二字,往往就成了中介们模糊概念的安全地带。
朋友圈里中介们是这么说的:
想不想在自由贸易港腾飞之时,买下一套三亚带花园的小房子,
今日起面朝大海,田园牧歌。明日还可期待无限增值。
这套房小概率安全可靠,关键是便宜实惠。
10万+就能在周边市县买套养老房,30万+就能买套三亚一室一厅颐养天年~
不限购不限贷,土地年限:永久使用权。
心动吗?心动就请捂紧钱包赶紧看下去!
|朋友圈宣传的合作建房
|朋友圈宣传的合作建房
|朋友圈宣传的合作建房政策解读
关于以上政策解读,楼Sir手把手带大家解题:
这事合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建房行为被支持。
的确有法律支持合作建房,但合作建房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具备合作的特征:双方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的法律特点,以合作之名行土地、房屋买卖之实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
海南特殊:别的地方不行可能是因为他们不够海南开放,毕竟海南独立立法了。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案说的是:国务院仅授权海南省府依法依规做审批,目的是简化流程。
妥妥的断章取义了老铁们
领导鼓励,海南省府明文鼓励将闲置的宅基地或闲置农房流转给经营者。
这句话的重点在于盘活闲置,从事经营,但是中介们鼓吹的是政策允许在宅基地层面操作建房自住,大漏特漏
为了稳妥起见,楼Sir问到某市资规局的粉丝,答复如下。
欢迎合作,欢迎返乡下乡创业人员和村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此言同样真假掺半,合作建房是为了激活农村闲置土地活力,最终目的是要让农民致富,改建房屋也好,盘活经济也好,要的是实质性经营。鼓励正经人拿着土地做生意,不是让城里人去把乡下人的地买走自己盖住宅。盖房子这件事,纳几个税?能带来几个就业?完全背离政府初衷。
中介们除了通过巧妙解读政策条文来偷换合法性的概念之外,真正让购房者掏钱的除了价格、价格还是价格。
如果你想花30万在三亚的村子里租个房子,当我没说。
傻子太多骗子不够用
有粉丝指路让我看看做合作建房的顶流某大V。
楼Sir研究一下午,发现套路属于虚晃一枪假戏真做。
拍视频摆出产权证,大标题是海南合作建房可以办产证了!
楼Sir定睛一看,这土地性质和不动产单元号都有猫腻,欺负的就是老百姓不懂行,不懂法
然而就在这样的视频底下转发,点赞,留言咨询上千。
|微信视频号截图
画面中的产权证有三个信息Sir画了重点
1、不动产单元号这23位数字里包含了以下信息:
这属于国有建设用地没错,但地面上是没有建筑物的,并非建房之后的不动产证,而是一块没有任何建筑物的土地的产权证。
|不动产单元号对照图
|不动产单元号对照图
2、用途: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证载用途旅游
天坑啊,在这块地上盖一个有10间房的游客休息中心,诶,一下就合理了起来。(违法警告)
3、使用期限:2064年8月17日止
Sir掐指一算,40年商用地年限。
这位所谓合作建房的大佬视频中说可以落户、可以上学。我想问你欺诈判几年?
还是一条晒不动产权证的视频,想来从侧面证明合作建房有证、合法。
|微信视频号截图
但是大家注意楼Sir画的重点:划拨地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简而言之就是安置地,至于安置类房产能不能买,请戳链接:震惊全国!三亚1.4亿安置房诈骗案,两90后被判无期
中介们惯用的技巧是拿着所谓的“证件”、“政策”用掐头去尾的方式展示和解读。
借用粉丝大佬一句话:
最难辨别的谎言,是将谎言掺杂于真相中!
风险与机会并存是最大的骗局
说一千道一万,不如来看看三亚刚发生一起《合作建房纠纷案》的判决书。
咱们用法律来给正义一锤定音。
众所周知三亚2016年海坡社区一夜诞生出831个拆迁户,但辽宁籍的曾某等8人却开始了长达5年的诉讼之路。
看完所有的判决书,楼Sir梳理出事情原委:
2013年5月以曾某为代表的8人与三亚海坡村民周某签了《合作建房合同书》,约定了候鸟出资盖房,村民分得部分房间;
后签了《补充协议》约定:日后若有拆迁,拆迁赔偿平均等额分配。曾某履行约定建好5层小楼,并与村民共住其中。
2016年5月天涯区政府印发《海坡村补偿安置补充方案》,同年9月政府经过村小组、村委会及公告公示等一列流程后,与村民周某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并支付补偿款。
来自东北的盖房老板自此走上维权路,直到2020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曾某8人的再审请求。
一锤定音在二审判决,判决内容为:
1、曾某等8人户籍均在辽宁省,非海坡村村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
2、国办发〔2007〕7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关于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村住宅或者“小产权房”的强制性规定,曾庆东等8人对海坡村农村集体所有权的土地不具有合法使用权。
3、曾某等8人与村民周某之间的有关合作建房合同关系属于民事关系,如有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或者依法另行主张权利。
4、曾某等8人以其是联建房屋的出资人和实际使用人为由,主张应按照每户120平方米的标准对其予以安置,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其主张的再审事由不能成立,不应予以支持。
都看到这了,听我一句劝~赶紧把你朋友圈的鼓吹合作建房的中介都拉黑吧!
再把这篇文章转给你坚持要买合作建房的怨种朋友。
王德发正式出道
各位海南楼Sir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今天借用这篇合作建房打假文和大家正式介绍自己~
我是海南楼Sir驻三亚伙伴:王德发,同时拥有三亚新移民和新手奶爸双重身份~对三亚保持充分热情和冷眼旁观的绝对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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