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市小产权房 关于临淄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你关心的都在这里

临淄户籍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商铺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学生划片入学依据,小产权房不作为划片入学依据。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所占房产比例须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的51%。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学生户口在城区,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在城区确无住房的,可以按户口地址划片入学。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不突破国家标准班额的前提下,根据本区教育资源分布情况,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的原则安排就读学校。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截止到当年6月30日交工的小区)楼房竣工并实际入住的业主,其子女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由开发商负责收齐学生家长的入学材料,并持楼房竣工验收材料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区教体局301室)预报名。当年6月30日前不能交工的房子,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当学校预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办学规模时,须调剂部分学生。按照以下顺序依次调剂:(1)非学校片区内户口,在学校片区内购房者;(2)学校片区内户口,无住房者;(3)户口、住房均在学校片区内。同类情况,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无房产证且交房入住时间晚者;(2)房产证签发日期或户口迁入日期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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