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有营销人员在路边举牌销售房产项目。南国早报记者赵劲松/摄
这个超低价楼盘实为违法建筑
“回迁安置房4500元/平方米,首付8万元起!”“首付6万元起,距离地铁1号线100米,一线江景。”近期,南宁房产市场上出现了一些价格特别低的项目,打出的广告又特别有“卖点”,吸引不少人求购。
今年4月,位于南宁市农院路10号的“御景学府”还没打地基,就建起售楼部预售房屋,在网上宣称是单位房、回迁安置房,是广西大学附属中学的学区房。销售人员称,房屋售价每平方米不到5000元,低价的原因是“有政府优惠政策”“属于内部认购房源”“不做广告节省成本”等,吸引不少市民交了首付款。
然而,南宁高新区整治“两违办”调查发现,该楼盘所用土地为国有划拨科研用地,不能用于建设商品房进行销售,相关的用地、规划报建等合法手续根本无法办理。随后,执法部门对该项目售楼部进行了拆除。
南宁整治小产权房虚假宣传
“有的购房者在交了首付款甚至全部房款后才发现,自己购买的是违法建筑,或是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小产权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广告科负责人陈冰说,针对小产权房虚假宣传等问题,南宁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在全市范围内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印刷品、户外设施(包括围挡)以及地铁、公交车、出租车、候车亭、电梯间、停车场、地下通道等设施发布的各种类型的小产权房广告;在全市商业中心、主要干道、居民区以及各乡镇、街道、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小产权房项目售楼(招商)现场等重点区域发布的各种类型的小产权房广告;在全市各网站、网页、新媒体等互联网媒介发布的商品房、小产权房广告。
该负责人称,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全市电视、广播、报纸、期刊发布房地产广告的动态监测,对全市各乡镇、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小产权房项目销售场所、房地产经纪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
营销人员通过拉客方式销售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菠萝岭东街的一个回迁安置房项目,发布的招商广告上写有“学区铺·升值有保障”“低投资·稳收益·高回报”等广告语,已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于是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广告费用两倍罚款,计6132元。
“一些小产权房项目已经不印发宣传单、不打广告,而是通过营销人员拉客的方式进行销售、认购,给查处取证带来一定困难。”执法人员说。
本文地址:http://www.xcqxcq.com/sznews/113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