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周边农村小产权房(涉及占耕地建房、小产权房.)

《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

通知重申小产权房等

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通知强调,

对乱占耕地建房、

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

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

小产权房等,

不得办理登记,

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自然资源部表示,

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

就全国而言,

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

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

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为确保2020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自然资源部要求,

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

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

坚持不变不换原则,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

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

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

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自然资源部还要求,

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

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

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

应登记未登记、

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

小产权房

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

未办理相关证件,

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

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

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

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

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

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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