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4月28日),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发布《关于松山湖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入学报名的通知》。
发文共三个附件:《2021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2021年松山湖民办学校入学申请指南》、《松山湖2021年招生工作进度安排(暂定)》,可点文末“阅读原文”下载。
一
一户一学位,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在入学申请指南中提到:松山湖将实行家庭户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
1、家庭户学位申请房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的,锁定时间为6年,毕业后自动解锁;
2、如果某套住房的适龄学童申请并就读了锁定学校的小学学位,在该适龄学童小学未毕业(或未转出)期间,另一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并办理了入户,其适龄学童不能申请该学校小学学位。
关于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详细内容如下:
近年来,园区同一住房重复申请学位现象日益严重,导致园区公办学校学位日趋紧张。
从2021年起,松山湖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逐步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一)家庭户籍学生申请并入读了已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的学校(或学段)(以下简称“锁定学校”),该学生户籍所在住房即被锁定为已使用对应学校对应学段的学位。
在该学生就读期间(如小学六年),非该家庭成员(以同一对夫妇及子女为一个家庭,下同)的适龄学童不能申请同一学校同一学段的学位,其就读学校由园区实行统筹安排。
(说明:即如果某套住房的适龄学童申请并就读了锁定学校的小学学位,在该适龄学童小学未毕业(或未转出)期间,另一家庭购买该套住房并办理了入户,其适龄学童不能申请该学校小学学位。)
(二)2021年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的学校包括:松山湖中心小学、松山湖北区学校(小学段)。
(三)该制度从2021年招生指南发布之日起实施,家庭户学童被园区锁定学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学位申请人与房产持有人不是直系父(母),但属于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的,或学位申请人的直系父(母)是房屋产权共同所有人之一的,以第一个申请学位的适龄学童所在家庭为第一家庭,在学位锁定期间,其他家庭的成员不能申请同一学校同一学段学位。
目前正在园区锁定学校就读的学童对应的房产在制度实施时即被锁定,但在制度实施前,房产已过户到第二个家庭,或第二家庭已入户到该房产的,申请学位不受此锁定限制。
(四)家庭户学位申请房从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的,锁定时间为6年;转学插班使用的,锁定时间为入读年级至同一学段毕业,毕业后自动解锁。
(五)被录取后未入读或者在读园区锁定学校的家庭户学童转出松山湖外就读,不再继续使用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时,可以由该学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或房产持有人,提出学位申请房解锁申请,经园区教育部门审核通过后,对其房屋学位解锁。
(六)对于制度实施前房产已过户的认定,以网签时间为准;对于二手商品住房在途交易的,能提供制度实施日期前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或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向卖方交付定金或部分购房款转款凭证的(现金支付不予认可),并于制度实施后4个月内完成办理网签及过户的,可认定为已过户。
(七)本制度实施后,市民可在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学位房锁定”功能板块中,进行房产锁定的查询及解锁申请。目前平台该功能正在制作中,在平台查询功能开放前,市民可通过0769-22891212进行房产锁定的查询。
二
松山湖学校,四类人员可申请
而关于松山湖入学申请对象,大致可分为A、B、C、D四类。
A类,园区户籍学童;
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子女;
C类,东莞市积分制人员;
D类,企业骨干人员(限非莞户籍学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其中:
(一)A类,园区户籍学童,分如下情况:
A1:家庭户籍学童,即适龄学童的户籍类型为松山湖家庭户,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松山湖拥有房产,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A2:集体户籍学童,指父(母)因工作关系入户到园区,孩子户口随迁到礼宾路2号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其入户时所随迁的父(母)目前仍在园区工作。
A3:存在户口空挂情况人员,如学童和父(母)是松山湖家庭户,但学童与房产所有人非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学童和父(母)是松山湖的集体户但其入户时所随迁的父(母)目前不在园区工作。
(二)B类,园区企事业人才的子女,分如下几种情况:
B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子女;
B2:企业人才子女:
B2.1: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获得入学指标,其管理和技术人才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申请入读。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四条所列企业(机构),属松山湖安排解决的,按规定获得入学指标;
2.202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6-15项、16-29项和30项以上的企业(专利申请地须为松山湖,合作申请的发明专利要求企业为第一申请人),分别提供1个、2个和3个入学指标;2020年度著作权登记量达到50-99项和100项以上的企业,分别提供1个和2个入学指标(不含知识产权运营或服务企业机构);
3.列入倍增计划的园区企业,其入学资源按照市园两级倍增计划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4.对园区在建或投产未满两年的重大项目提供10个入学指标。要求企业无违法违规情况且无私自转让股权行为,要求申请人任企业副总经理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大专学历在公司任职超过两年,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1个入学指标。如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超过10个,则按企业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占比前10名安排,具体由园区招商部门核定(已符合B3类申报条件的企业不列入此项指标申请)。
以上所列入学指标不累加,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只可任选一项进行申报。并要求申请人在该企业工作时间达到《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B2.2:在园区工作,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人才及政策优待人员。
1.符合《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中第三条的高层次人才或符合《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中第八条中优惠政策的,属松山湖安排解决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副高级以上(含,下同)职称者或博士学位以上者,2020年度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项或以上的个人(专利申请地须为松山湖,合作申请的发明专利本人须为专利第一申请人);
3.本科以上学历的市级创新团队及省级以上孵化器核心管理团队主要成员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
4.其他符合优待政策的人才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注:《东莞市高端人才和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和《东莞市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如市有最新通知或补充通知,以最新文件为准,优才卡、“东莞市荣誉市民”称号等人员,属松山湖安排解决的,均归属于B2.2类别。
B3:企业积分制人才。
未达到B2条件或者未享受B2入学指标的企业人才,所在企业(单位)和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学位。
1.企业(单位)要求:
2021年度正常营业且2020年度在松山湖实际纳税满50万元人民币或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购地企业亩产税收满20万元人民币,供水、供电、银行、移动、电信、燃气、邮政类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经认定的省级或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不做税收要求(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
企业无需提供税收证明,在做账号注册或账号更新时,直接在网上填写纳税数据,由教育部门向税务局核实。若核实情况与企业填写数据不一致,由企业向税务局申请出具涉税证明;
未达到税收条件但符合主营业务收入条件的企业,可现场提交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佐证材料,由教育部门向园区有关职能部门核实。
2.个人要求(符合其一即可):
(1)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申请的,要求其身份在工商登记的变更时间截至2019年4月30日;
(2)本科以上学历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截至2021年4月30日,下同);
(3)大专学历(或具有该企业相关的行业、岗位高级工技能证)且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5年,所在企业为非房地产企业,2020年度产值超过50亿元或纳税满2000万元人民币。
备注: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今年计划安排610人,其中:小学一年级400人,初中一年级150人,小学二、三、四年级各20人。
除各类别对工作时间的要求外,B类人员要求在园区工作满半年以上,其所在单位无违法违规情况,且与管委会不存在严重违约行为。
(三)C类,东莞市积分制人员父母一方服务地、居住地或户籍在松山湖,或父母在松山湖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非户籍适龄学童,且符合《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要求,按积分高低顺序安排入读,具体名额待市统一公布。
(四)D类,企业骨干人员(限非莞户籍学童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学位)
1.B3类积分在610名公办学位名额之外的人员,将依积分排名,计划提供150个补贴名额;
2.参加了C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积分制入学的,达到第一、二档次的分数,但入读学校为松山湖周边镇民办学校(具体镇请看标注),依据分数排名,计划提供150个名额。
三
松山湖幼儿园、中小学学位分配
一、幼儿园小班
1.公办学位。
幼儿园小班共有公办学位150人,包括中心幼儿园和绿荷幼儿园。如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抽签安排学位。
2.民办普惠学位。
今年将提供330个优质普惠小班学位,包括稚荟幼儿园、阳光致上幼儿园、红珊瑚新星幼儿园、木棉花语幼儿园,不参与公办学位抽签人员(优先顺序一)、参与抽签但未能抽中公办学位人员(优先顺序二)可按序优先申请。同一个优先顺序申请人数超过学位数将以抽签方式安排学位,获得学位人员需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
3.志愿选择。
系统提供2个志愿幼儿园,志愿1包括公办学位和普惠学位,志愿2为普惠学位。志愿1选择公办学位的参加抽签,选择普惠学位的享有优先顺序一;志愿1为公办学位但未能抽中人员享有优先顺序二。
二、中小学
1.A1类家庭户籍人员小学一年级采用划片区方式,根据就近原则按片区划分,中心区楼盘(万科1号、虹溪诺雅、翔龙御湖居、长城世家、松湖花园、锦绣山河、教师村、和堂、中科公寓等)可选择中心小学、第一小学或第二小学;南部楼盘(盛世山湖、教师村、湖畔花园、湖岸花园、中集智荟园等)可选择实验小学或第二小学;北部楼盘(保利、翠珑湾、嘉宏、金域松湖、月荷居、听湖居等)可选择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或北区学校。初中一年级可申请学校有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松山湖实验中学和松山湖北区学校。
采取志愿优先原则,家长可填报3个志愿,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分配给A1类的学位数时(第二志愿超过剩余学位数时)抽签安排学位,未抽中人员安排到第二志愿或第三志愿。
选择去南方外国语学校公费就读的在有学位的情况下优先安排。其他年级根据园区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
2.A2类集体户籍人员: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
其中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安排学校,积分方案详见《松山湖义务教育阶段集体户籍人员积分项目和所需资料》(附件2)。
A2类积分计算出来后,将对外公布排名及分配给A2类人员各学校的学位数,让家长进行二次志愿修改填报。
3.A3类空挂户人员:与礼宾路2号集体户籍人员一同积分,按照先积分优先再志愿优先原则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
4.B类企事业人才:
申请学位时可选择3个志愿学校。学位安排根据供给、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积分排名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如果一个企业(单位)有多名员工子女入读同一个年级,采取“数量分配+自行安排”的方式。(说明:假设某企业(单位)有10个小学一年级需求,直接分配A学校3个+B学校3个+C学校4个,由企业(单位)根据抽签等方式自行妥善安排学位。)
5.C类积分制人员:根据东莞市积分制政策执行。
6.非起始年级学位将根据空余学位安排到园区或周边镇街公民办学校。
园区公办学校扩班安排计划如下:小学二年级主要在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扩班;小学三年级主要在北区学校扩班;小学四年级主要在第二小学、北区学校扩班;小学五年级主要在第一小学。初中二年级在南方外国语学校或周边镇街购买学位的公民办学校。
注:1.园区公办中小学不存在直升政策,小学升初中须统一按园区当年入学政策申请(含松山湖北区学校)。
2.在松山湖工作的A1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可以选择按A1类或B类人员,选择以B类人员进行学位分配的,要经过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B类人员学位分配方式。
三、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松山湖户籍学童若自愿放弃报读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因学位不足,未能录取到园区公办学校,可自行选择民办学校就读,并领取学位补贴。
补贴以入读民办学校的学费按实领取,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年(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若学童已报读园区公办学校并被录取后自行放弃公办学校学位,则不纳入该补贴范围。该项补贴涵括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年级学生。
注:1.建议各类人员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报名时,除报读户籍地公办学位或优待政策学位外,也同时报读民办学校,特别是参加东莞市积分入学(C类)的人员。松山湖户籍学童若自愿放弃报读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所有年级),须在“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统一招生平台”或“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报名时,第一志愿选择“自选民办学校补贴”。
四、多子女入学的学位安排
1.适用范围:双(多)胞胎子女入学、多子女报读小学学段及已有子女在读园区小学学段。
2.适用年级:双(多)胞胎适用所有年级;多子女报读的适用于小学段所有年级;
3.安排方式:双(多)胞胎子女在学位抽签时以同一个派位号参加派位;双(多)胞胎、多子女报读的依据学位情况尽量统筹安排到同一所学校;已有子女在读的情况适用于已入读子女目前在小学段1-3年级,在学位安排后,若非在同一学校的,可以提出两孩异校调剂的申请,调剂原则为后入学子女跟随已入学子女的学校。调剂将依据园区总体的学位情况进行,若申请人数超过可调剂学位,采取抽签方式。
4.报名时网上提交资料:在“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填报信息时,填写双胞胎或多子女的姓名、所在学校、在读年级,上传证明材料(两孩子出生证、在读证明等)。若不在适用范围和年级,或不申请两孩调整的,不用上传。
5.两孩异校调剂现场提交申请时间:2021年7月26-27日,地点: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A5一楼110室。(暂定,具体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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