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2004年,经过名山街道移民办公室审核,出具了城镇居民迁建用地通知书,同意将曾大爷的用地划拨给江某等11户37人自愿联户建房,在新县城划拨建房用地。同日,曾大爷与丰都县名山街道进行了安置销号。2010年,曾大爷到丰都县国土局将江某安置给自己位于三合街道的两个门面缴纳了所有税费,并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但江某等人因内部纠纷问题,其合伙人将两个门面出售导致该房屋“一房二卖”。后江某因涉嫌犯罪被判刑入狱,导致曾大爷没有实际接房。2013年10月,名山街道移民办组织曾大爷与江某之子调解并达成协议,表明曾大爷自愿放弃三合街道两个门面产权,江某重新在丰都县新县城修建的移民安置房给曾大爷落实住房一套。但在曾大爷履行该协议注销房屋产权后,刑满释放回家的江某却又一次背弃该协议将此套房屋出售给他人,造成安置给曾大爷的房屋再次被“一房二卖”。后曾大爷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丰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因新县城的移民安置房未完成产权登记而不予立案。2018年,江某因病死亡,其子也不愿出面处理此事,导致曾大爷反映的事项更加难以解决。
2020年,丰都县信访工作联席办将此信访事项纳入了“清仓见底”专项治理案件,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唐守渊包案化解,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分管移民安置、信访稳定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街道平安办、城镇管理办公室两个站办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小组,明确工作责任,按时推进该案件的化解。
唐守渊3次召集县住建委、县水务局、县信访办、县人民法院及名山街道等单位负责人,多次专题研究该移民安置信访问题,全面弄清案件由来,理清问题症结,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途径。经过与双方的沟通交流,江某之子表示愿意通过司法诉讼解决。随后,县信访办积极协助曾大爷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按照调解协议书判决江某之子履行协议约定并对江某之子的财产实施保全。但由于江州大厦所属房屋产权均未办理,涉及纠纷的房屋产权无法确立,产权不能明确,故无法立案,短期内无法通过诉讼渠道实现房屋安置。
在通过调解和诉讼都暂时无法让群众合理诉求得以解决的情况下,经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认真研究,决定采取“先垫付货币化安置费用,再依法对江某之子进行追偿”的方式来化解该信访事项。2020年7月28日,县政府副县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该事项再次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了解决方案,明确由名山街道总体牵头,采取货币安置方式,在政策范围内,由名山街道筹集资金用于曾大爷的房屋安置。
2021年7月6日,名山街道与曾大爷签订资金垫付协议书,完成资金垫付工作。曾大爷对此解决方案非常满意。至此,长达20年的房屋安置问题得以成功化解。
【工作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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