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产权房”的性质是什么?
2、“小产权房能办房产证吗?
3、购买“小产权房”有风险吗?
1、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非本村村民不能购买;2、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可以看出,小产权房的关键词主要是:无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无法律支撑、不予备案的“乡产权房”。
从定义上来看,国家给发产权证的叫作“大产权房”,国家不给发产权证的叫作“小产权房”。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因此“小产权房”是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多年以来,政府多次出台政策治理“小产权房”,要求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对于“小产权房”的问题,国土资源部还采取了“拆除一批,教育一片,处理一批,震慑一片,问责一批,警示一片”的治理方式。
由此可见,购买“小产权房”的人无疑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存在的风险极大,具体如下:
1、不具备法律效应。“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
2、转让受限。“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3、具有政策风险,分别是交房前和交房后。
(1)购买在建“小产权房”后,交房前,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2)即便已经入住“小产权房”,但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4、购房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小产权房”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近年来,由于农地制度不合理、大中城市的高房价过高、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出台了一些可交易的政策等原因,催生了“小产权房”这一“钻空子”的居住产品,也有许多人因为不了解政策和市场,不小心“掉坑”。看了以上解答,相信大家就能明白“小产权房”该不该买,能不能办理房产证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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