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里,有个永远不缺讨论的话题。
——小产权房。
原谅我,今天想聊聊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我之前的文章也说过很多次。
相信大家现在也都已经略知一二。
关于小产权房拆了有没有补偿,可以参考我以前的文章,这里就不再赘述。
今天要聊的是小产权房买卖的事。
小产权房其实是没有法律概念的,是老百姓相对大产权房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很多人都知道,小产权房一般都是没有房产证的。没有房产证就不能买卖,连基本的法律概念都没有,当然我国现行法律更不承认小产权房的买卖效力。
但是,现如今现实中依然有大量小产权房买卖的情况出现。既然法律都不认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还在买卖呢?说白了,一个字,穷!如今飕飕的这房价,老百姓想要买一套房子是太困难了,尤其是在城市里。而有房对我们每个人来说,又是人生中重要的大事。
毕竟,谁不想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所以,很多人被逼无奈,没辙,也就铤而走险了。
小产权房不被法律承认,但由于历史原因,从上世纪八九十时代的偏远农村到近些年城市郊区,村民在自家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的小产权房数量很多。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为了居住,很多人铤而走险买卖小产权房的现象。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法律不承认,那大量存在的买卖小产权房情况,它涉及刑事犯罪吗?
我们先来看一件事儿。
在前年春节前,杜村老张家的儿子要娶媳妇了,老张跟老伴一琢磨,想着儿子跟儿媳妇结婚以后,常回家看看老俩口方便,就决定在杜村和亲家之间的李村,为儿子儿媳妇买了一套房。
儿子跟媳妇婚后便在这套房里一直住着,两年过去了,逢年过节回家距离近,孝敬老两口非常方便,老张两口子也是非常满意。
但这么说吧。
这套房先前是隔壁李村一村民在自家农村集体土地上盖起来的,国家是不发产权证的,没有正规房本,这套房就是上面说的小产权房。
果不其然,老张儿子儿媳妇住了两年的房,在今年元旦过后,被认定为违建。
更惨的是,不仅要面临拆除,据透露,还要追究老张一家的刑事责任。
这是怎么话儿说的?还要坐牢?
可不,告诉您,还真擦边儿了。
那么问题又来了,到底犯了什么罪呢?
这么跟您说吧,小产权房是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那日后买卖小产权房最可能涉及的罪名就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我国《刑法》第228条明确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程度,就以土地面积大小来算。
好家伙,吓我一大跳啊,难不成真得进去啊!
别急,您往下看。
通常来说吧,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针对的是土地使用权。现实中我们买卖小产权房主要针对的都是房屋,一般是不构成刑事犯罪的。
有我这话,您是不是缓了一口气?
没完,还有但是呢。
但是如果您以小产权房买卖的名义,倒卖农村承包地或者宅基地使用权的,这就构成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您瞅瞅,这边儿擦的够近的吧。
所以,我还是提醒各位朋友们,买卖小产权房您得加小心了,本来国家法律就不承认小产权房的买卖,您要再涉及到地皮买卖,或者名为房屋买卖,实为地皮买卖的,一不留神,您就犯了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了。
到时候玉皇大帝都救不了您了!
关于小产权房的防控,法律以后只会越来越严。本来就没有房产证,还触碰法律红线,一个也跑不了。
要我说,纯没保障的事儿,您就死了买卖小产权房这条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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