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原则
一年级招生原则是按户籍管理,统筹安排,分片招生,就近入学。
二、招生对象
公办小学招收具有常平镇户籍的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6周岁是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起始年龄。截至2017年8月31日未达6周岁的儿童应留园接受学前教育。
三、招生区域
根据常平镇学校的布局和本地户籍人口的分布情况确定各小学的招生区域。
四、报名时间
2017年6月8日至9日
五、报名办法
根据常平镇各小学的招生区域划分安排,相应区域(以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作依据)的适龄儿童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招生区域所属学校报名。
备注:持有常平镇新民社区居民委员会户籍的适龄儿童,如果持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凭持有父母双方或一方姓名登记的房地产权证或已办理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土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相应招生区域所属学校报名。不能提供产权清晰居所的适龄儿童请于6月1日至6月7日到常平镇教育局基教股办理报名手续,由镇教育局根据各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六、新生报名需携带的有效证明资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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