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0年最新购房政策重点调整商品房限购期限

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市场利率定价的自律机制,合理确定我市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约定,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提出以下要求: 1.如购买人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品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比例30%的政策; 2.购买人的姓氏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商品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 3.如果购买者在本市拥有一套家庭名下的住房,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70%,非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80%。 差别住房信贷政策发生了什么变化? 为了积极发挥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的作用,有效保障需求,结合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深圳进一步完善了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明确提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应合理确定,并设定下限,对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实行差别信贷政策。对无房无贷的首次购房者,继续实行首付比例30%的最低贷款政策;对于没有住房但有抵押记录或有一套住房的购房者,如果他们购买普通住房,将继续执行2016年深府办[2016]28号文件中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和70%的要求,如果他们购买非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比例将提高10个百分点,分别为60%和80%。 深圳现行商业贷款利率 (1)5年以上:4.90% (2)1-5年(含5年):4.75% (3)一年内(含一年):4.35% 深圳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以上:3.25% (2)不满5年(含5年):2.75% 《深圳市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第三,发挥税收调控的作用 更新存量住房(即二手房)交易的应税参考价,使应税参考价更接近市场价格;同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的免税期限将从2年调整为5年。 如何充分发挥税收在住房交易中的调控作用? 为了使存量住房的计税参考价格更接近市场价格,更准确地反映深圳存量住房市场的真实情况,《通知》对深圳存量住房的计税参考价格进行了更新和调整。根据深圳房地产市场的变化,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深圳市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的免税期由2年调整为5年,其余政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如下:个人购买5年以内的房屋对外销售,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出售已购买5年以上(含5年)的非普通房屋,销售收入与房屋购买价格的差额部分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5年以上(含5年)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第四,细化普通住房标准 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住宅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幢房屋建筑面积为120平方米或144平方米以下;实际交易总价低于750万元。 如何提高普通住宅的标准? 为了使深圳的住房标准更符合市场实际,《通知》细化了普通住房标准 对于社会关注度高、预期购房人数多的热点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根据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时间长短等因素,制定房地产销售计划,严格控制认购人数,合理确定住房和认购比例。房地产销售计划应当报区住房建设部门备案。 为什么要进一步加强热卖房地产的管理? 目前,由于区位和程度等因素,深圳一些热点地区的房产被抢购一空,不利于深圳房价的稳定和市场预期。为此,在《通知》中,我们提出严格控制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建筑的认购人数和预期购买者人数,要求优先满足无房家庭的住房需求。我们还根据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的时间等因素制定了房屋销售计划,合理确定了房屋与认购者的比例,确保有限的住房资源优先出售给无房家庭。 六、实行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网络签约管理 进一步完善交易价格、评估价格和登记价格“三合一”体系。房屋抵押合同应通过房地产信息平台在线签订,未在线签订的房屋抵押合同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如何操作住房抵押贷款合同网上签约? 目前,买卖双方的实际成交价格、银行贷款评估价格和政府部门登记价格并未真正实现“三位一体”,容易出现“阴阳合同”、“高评估高贷款”等问题。下一步,深圳将通过统一的房地产信息平台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的网上签约,同时将房地产合同数据推至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业务流程,提高交易效率,真正实现“三价合一”。 七、加大二手房交易的信息披露 适时发布热点和热点建筑二手房的合理交易价格,引导市场进行合理交易。中介机构应当及时、准确地向市住房建设部门报送二手房上市交易信息等相关数据,并对所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报告、遗漏或隐瞒的中介机构,应依法暂停其网上签约权限,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体系,进行联合处罚。 八、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采取约谈、暂停网上签约、暂停商业登记、恶意哄抬房价、非法挪用各种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编造和传播虚假陈述等措施。并移交涉嫌犯罪。相关违法信息被公开曝光并纳入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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