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到了,自然就会被催婚。为了满足两位老人家,我下了个交友软件。
没想到,广州小伙子们已经这么优秀,不是晒房产证,就是说有几套房。
说实话,我觉得他们太优秀了,是我不配。
“天河两套房,荔湾一套房,花都一套房,有车”
要么就是直接嗮不动产权证书的,配文:第三本。
惊讶三连……
(这两张截图的主人,求轻饶,已做好隐私保护,说财猫的盆友也不用问这俩优秀小伙是谁。)
这事儿,也给了我一些写稿的灵感。
是的,估计你们都猜到了——房地产税,最近在深圳传得沸沸扬扬。
今天,又传出一张图~
1.2%的税率,深圳一套2000万的房子,一年要交24万的税。
疯了吧?
房地产税的推行,为的就是改变ZF账本的构成。从依赖卖地收入慢慢转变为向存量房征税。这个过程,一定是伴随痛苦的。
一个人,说实话,也住不了几十套房子吧,无非是想借着房子升值,跨入更高的阶层。
但该醒醒了,之前20年没有实现这个“伟业”,如今就不要再抱幻想。
说到这,我就不羡慕软件里那些小哥了。
01.深圳传闻
说回这张图:
信息包含“深圳”,又包含“房产税”,大家都懵了,以为就是那个大魔头要来了。
1.2%的税率,咋说呢?
广州珠江新城的中海花城湾,建筑面积23万㎡,按照18万/㎡的价格算,整个小区价值414亿。
每年可以收到接近5个亿的房产税。
吓人不?但其实,这个截图,什么都没说。
一,深圳很早就公布了房产税实施办法。
我在深圳司法局找到一张截图,上面显示,《关于印发〈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府〔1987〕164号)等27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满后自动失效。
这至少说明两个点:
一,真正的大魔头还没到深圳。
二,这个张截图的“假魔头”,和大魔头不是一个概念。
三,截图可能只能说明,这个文件〈深圳经济特区房产税实施办法〉在今年失效了,但明年起继续沿用。
我们甚至还去对比了房产税暂行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适用国务院发布的这个暂行条例,所以说是完全一模一样。
也就是,截图内容不是新的东西,不要自己人吓唬自己人。
再者,房产税和房地产税不一样。
我们看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是房屋,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
啥意思?举个例子,包租公把房子租出去,获得的租金收入回报是要纳税的,但租户不需要交税。
也就是说,现行房产税,主要征税对象为办公楼和商业营业性用房,对个人住房免征(上海、成都除外)。
而我们说的“大魔头”,是指对手上有多套住宅房屋的人而言,也就是范围更加广义的——房地产税。
所以这种截图,希望大家可以擦亮双眼,过滤掉这些没有来源出处的信息。
02.房地产税
一年前差不多这个时候,大家都以为,房地产税马上就要推行了。
当时有两个关键事件——
一个是2021年10月15日,《求是》杂志发表的《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文章,第四点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做好试点工作。”
另一个也是该年10月23日,来自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官网的一则决定——
《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试点期限5年(自办法引发之日起)。
当时的这个决定,没有公布试点城市和地区,没有公布试点具体方案,没有具体时间。
但雷声很大……
这份决定,有一个关键点,划定了征税对象:
试点地区的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也就是,确定了下一步,是要向存量住宅征税了。
这是铁板钉钉,逃不掉的了,也不想想房地产税都讨论了多少年了,一直没有实质进展,只有两个直辖市例外,上海和重庆。
当时很多人都猜测,试点的地区可能包括深圳、广州、杭州、南京等楼市旺盛的城市。
谁能想到,半年都没有,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年3月底就称,“今年内不具备扩大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的条件。”
那最近为什么,“深圳或试点房地产税”又传得沸沸扬扬了?
一方面,今年快过完了。
另外,源于财政部的这份《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一点,又刺痛人们的神经了。
“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
“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重大税收改革”,还能是什么,大概率是它——房地产税。
这还不够,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最近这两天,发文再次重申,“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表述和一年前一样,但这次的重点,就要落在“积极”这个表述上了。
房地产税靴子还没落地,一旦落地,热点城市必定是排头兵。
所以,深圳,离大魔头最近。
03.土地财政
房地产税甚嚣尘上,有房的和没房的都要出来说上几嘴。
征收房地产税,无疑是动了手握多套房产人的奶酪。
但目前来看,房地产市场环境很不好,对开发商不友好,对成交市场也不友好。
推行房地产税,还没有“天时地利人和”。
虽然还没到对的时机,但要先造势,先把预期做好,不至于难推行。
我们统计财政部的数据,找到两组有意思的数据,看完你就会知道,为什么这几年,谈房地产税,谈得越来越多了。
一个是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国家的。
即使房企拍下一块地盖楼,我们买了一个单元的房子,也改变不了土地是国家的这个事实。
在我们这里,土地就等于金钱,支撑着财政,间接影响民生。
最近15年,我国的卖地收入增长,有三个“波峰”:2010年、2013年以及2017年。
这三年,我们的卖地收入相比其他几年,都算得上是暴增了。
有心的人会发现,这三年卖地收入出现“波峰”,正好都是在房地产经过严格调控之后,政府大量卖地、企业大举拍地的结果。
从2017年之后,卖地收入不能说减少,那也是趋势向下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另外一个有意思的数据,是土地出让收入占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比重。
你会发现,这个比重,从2012年的83.37%增加到了2020年的93.57%。
很夸张,地方政府收入约94%都来自卖地,也就是其他创收很少很少。
即便是这两年,房地产行业艰难,卖地占地方政府的收入的比重也仍然去到9成。
也是该断奶了,总不能一直当“巨婴”……
我们之前写过一篇国家账本的稿,链接放这儿,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这里看:钱!都去哪了?细思极恐...当中就提到,地方赤字已经超8万亿。
地卖不动了,地方财政的收入靠什么?很可能就是房地产税了。
但是房地产税能不能补齐这个空缺?按理说也不太能。
我们在一份投行的研报中得到一数据,根据全国城镇常住人口、人均住宅面积(沿用2019年数据)、商品住宅均价等得出,2021年全国城镇住宅总价值约为369万亿元。
假设未来推出的房产税税率为0.8%,则测算得出全国房产税收入约为2.95万亿元。这是理想情况下,能达到将近3万亿的收入。
考虑免征比例和其他情况下,预计整体全国房产税的规模在0.44万亿-2.95万亿元的区间。
但过去十年,我们的卖地收入,年均可以去到5万亿,最高的时候是去年,卖地收入可以去到8.7万亿。
这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而且,0.8%的税率能承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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