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儿也在下午写了一篇文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朋友,可以移步去看看。
太原二手房交易税费出现重大变化……
消息一出,直接影响到疫情后刚有点起色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没买的不敢买了,买了房还没过户的更是慌了神。
这么大的变动,涉及的面之广,金额之大,难以想象。
这么做的原因是什么呢?
就是为了增加税费收入?割韭菜?
为了给新房市场引流?
大家看看一下两张图片,就懂了。
这是2022年十月份,在太原市房管局交易大厅看到的宣传单页,图片看不明白的,看文字总结。
太原市税务局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可退个税):
从2022年10月1日起,卖方(产权人)于2022年10月1日后办理不动产转移缴税完成并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再次购买房屋。出售房屋1年内再次购买住房,(注:需要先出售,后购买),可以申请退个人所得税。
退个人所得税所需资料: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必带)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出售房屋时的山西省普通增值税发票(即购房发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发票),不动产买卖合同。
购买房屋后的山西省普通增值税发票(即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即发票),不动产买卖合同,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即房本)原件即复印件。
新建商品房:
出售房屋时的山西省普通增值税发票(即购房发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即发票),不动产买卖合同。购买新房时的新建商品房合同原件即复印件。
简单说,在2022年10月1日之后,过户的业主们,在2023年12月31日前,再在太原市买房,不论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申请退还之前交易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也就是说,20%的个人所得税,还能退?
这么说,一切好像都说得通了。
再简单点说,在太原卖房的37500套房子的主人,要么把钱留下,要么连人带房子一起留下。
高调点说,这叫贯彻落实“房住不炒”。
觉悟没那么高的,这叫留住人才。
没毛病。
这算盘打的,滋滋冒火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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